還一度想落跑!國3毒駕撞隧道口駕駛遭羈押「竟是累犯」
昨天(26日)上午在國道3號的基隆隧道口,一位林姓男子開車高速衝撞隧道口旁的紐澤西護欄,被查出是毒駕,目前已被收押,更可惡的是他竟然是累犯。
回顧林男的犯行,昨天上午8點8分左右,他開車由南向車道行經北上0.7公里處、基隆隧道口前的時候,疑因恍神於隧道口前迴轉道處,失控撞擊對向北向外側路肩紐澤西護欄,造成該車輛前車頭卡在護欄上。
整起車禍占用外側車道,所幸無人員傷亡及造成二次車禍,於上午8點55分排除恢復正常通車,林男雖沒有酒駕,但被唾液快篩結果是陽性,毒駕無誤。警方表示,依據《刑法》第185條之3,毒駕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30萬以下罰金,若致人重傷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於死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警方也指出,除了刑責,另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35條規定,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並吊扣駕照1年至2年,若因毒駕行為致人重傷或死亡者,直接吊銷駕照且終身不得再考領,林男將面臨吊扣駕照、最高30萬的罰金跟3年以下徒刑。
林男昨天被移送地檢署複訊時,發現他竟然是累犯,之前就有毒駕過,案件還在偵查中仍再犯,且他肇事後還想跑,檢方認定他有反覆實施且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法官也火速裁准,將他送進看守所。
基隆地檢署強調,台灣高等檢察署及所屬各地方檢察署,針對毒駕案件,抱持零容忍之態度,強力執法,從嚴偵辦,以期杜絕毒駕風氣漫延,守護國人交通安全及社會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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