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傳媒/記者 林明佑/彰化 報導】民進黨中評會23日決議開除彰化縣長參選人邱建富黨籍。邱建富今天回應,自己早在今年6月初就已正式遞交退黨申請書,如今再被宣布「開除」,根本是多此一舉,也質疑民進黨此舉背後另有政治算計。

邱建富表示,退黨與除名最大的差別,在於未來重新入黨的資格,既然自己早已主動退黨,民進黨如今又透過黨紀程序開除,「我早就退黨了,為什麼還要再開除一次?如果只是為了處理黨籍,根本沒有必要多這一道程序。」

邱建富指出,自己是民進黨創黨黨員,也曾擔任兩屆彰化縣黨部主委,一路陪著民進黨走過數十年,如今選擇離開,黨中央真正應該思考的,是為什麼會讓一名創黨黨員走到今天,而不是再補上一張「開除」的政治標籤。

「如果一個創黨黨員選擇離開,黨中央第一個想到的是怎麼開除,而不是為什麼他會離開,這個政黨真正該檢討的問題,到底在哪裡?」

邱建富進一步質疑,民進黨對不同黨員的黨紀處理,是否真的採取一致標準,他指出,民進黨立委林宜瑾今年7月遭台南地院一審判刑7年、褫奪公權4年,到現在還沒停權;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涉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案件,監察院認定違反利益衝突迴避規定並裁罰10萬元,相關黨紀程序也尚未作成實質處分;相較之下,彰化縣前議員江熊一楓因案遭起訴、案件尚未判決,民進黨彰化縣黨部8月卻已決議停權2年。

邱建富質疑,「同樣是司法案件,為什麼有人一審已經判刑,黨紀處理可以等;一個已經被監察院認定違反利益衝突迴避規定、遭到裁罰的案件,可以再研究、再討論;有人尚未經法院判決,卻可以先遭停權,那民進黨的黨紀到底是不是同一套標準?」他更直指,「這讓人不得不質疑,是不是只要不是新潮流,就一律通殺?只要是自己的人,就可以有不同的處理空間?」

邱建富進一步質疑,這次彰化縣黨部在提名及推薦程序上,也出現不少讓基層難以理解的情況。包括有候選人未完成黨內登記程序,後續卻仍取得政黨推薦書等爭議,相關程序究竟依據什麼規定、誰核准、如何辦理,都應該向黨員及社會大眾說清楚。

邱建富強調,自己不會再把時間耗在民進黨的黨內鬥爭上,民進黨要怎麼處理黨籍,是民進黨自己的選擇,但相關黨紀標準是否一致,也值得外界檢視,「民進黨要開除我,那是民進黨的選擇;但我要問的是,如果連黨紀都可以因人而異,這個黨還有制度嗎?」

邱建富最後表示,自己既然已經選擇離開,就不會再糾纏黨內恩怨,「民進黨要算的是自己的政治帳,我要的是彰化縣民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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