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傳媒/記者張沁慧報導】

高雄市一名28歲陳姓男子酒後騎乘普通重型機車,不僅逆向行駛,遭警方攔查時,還一度情緒激動、出言挑釁。鼓山分局旗津分駐所員警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現異狀,進一步實施酒精濃度測試,確認陳男酒測值超過法定標準,全案依涉嫌刑法公共危險罪移送偵辦,另針對相關交通違規依法舉發,最高合計可處新臺幣12萬7,800元。

鼓山分局旗津分駐所員警日前凌晨2時許巡經旗津三路時,發現陳男騎乘普通重型機車逆向行駛,隨即上前攔查。過程中,員警察覺陳男面色泛紅,身上散發明顯酒氣,依法對其實施酒精濃度測試。

面對警方查處,陳男一度情緒激動並出言挑釁,員警仍依照程序冷靜處置。經酒測確認其數值超過法定標準後,警方完成相關調查,全案詢後依涉嫌刑法公共危險罪移送偵辦。

除刑事責任外,警方也針對陳男涉及逆向行駛、無照駕駛及酒後駕車等交通違規,依法製單舉發,最高合計可處新臺幣12萬7,800元,並依規定移置保管車輛及扣繳牌照。

鼓山分局呼籲,飲酒後切勿駕駛汽、機車,酒後上路不僅可能面臨刑事責任及高額罰鍰,更可能危及自己與其他用路人的生命安全。民眾若有飲酒需求,應事先安排代駕、搭乘計程車,或請親友接送,切勿心存僥倖,共同維護道路交通安全。

(圖/鼓山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