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港鄉長候選人藍婉茜涉賄選遭屏檢聲押臉書貼文喊冤! 屏檢:與事實不符已提抗告
【Lai傳媒、記者爆料網/周庭慶/屏東報導】屏東縣里港郷長無黨籍候選人藍婉茜陣營,今年5月涉嫌以藍氏宗親會名義宴請鄉親,屏東地檢署2日指揮警方和調查局傊搜索及傳訊,並於3日凌晨聲押藍婉茜及其父親藍信義,法院裁定藍婉茜及藍信義均20萬元交保。藍婉茜今(5)日發文表示,擔任宗親會總幹事已經超過八年,宗親會每年都有例行餐會,強調「我自始至終都沒有做出違法的事情!」,屏東地檢署則回應,藍婉茜於貼文所陳述之內容,與本人於偵查中及法院羈押庭歷次所為之供述,以及卷內證人證詞、相關事證均有重大不符,屏檢已針對法院交保裁定於3日下午提出抗告。
屏東里港鄉長候選人藍婉茜及父親藍信義,因以宗視會名義舉辦餐會被屏東地檢署以涉賄選偵辦並聲押,屏東地院裁定交保, 藍婉茜透過臉書喊冤,屏檢則針對地院裁定提出抗告。翻攝藍婉茜臉書
藍婉茜臉書發文指出,「我擔任宗親會總幹事已經超過八年,宗親會每年都有例行餐會。對我而言,這是多年來與宗親長輩相聚、維繫情誼的重要時刻。如今因為這起事件,讓許多年事已高的宗親長輩,以及從小看著我長大的鄰居們,也受到調查與新聞關注的影響,甚至有我目前因為癌末而在安養院近九十歲的親戚被送調查。想到這些一直疼惜、愛護我的長輩,還有我的家人及剛滿週歲的女兒⋯因為這件事情而感到不安,我真的非常心疼,也深深感到抱歉。
懇請大家給予我的家人、宗親長輩及相關人士多一點理解與空間,不要讓未經證實的揣測,造成更多人的傷害。我自始至終都沒有做出違法的事情。目前調查程序仍在進行中,我已委任專業律師,會依法配合調查,也會透過正式程序提出相關事實與證據。我尊重司法,也相信事實終究能夠被完整釐清,還我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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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地檢署指出,藍婉茜於貼文所陳述之內容,核與其本人於偵查中及法院羈押庭歷次所為之供述,以及卷內證人證詞、相關事證均有重大不符,法院駁回羈押聲請係因事證明確,法院裁定准予被告藍婉茜等2人具保之主因,係認定被告2人涉犯投票行賄罪嫌重大,且客觀上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具備羈押原因;惟考量餐會相關事實業經多位實際參與者具結證述明確,證詞亦無重大歧見,案情晦暗之可能性已大幅降低,認無羈押之必要性,始各裁定以20萬元交保。足見法院係因案情已臻明朗,而非認定其等犯嫌不足。本署於前(3)日收受裁定書後,審酌原裁定於認事用法上存有違誤,已於同日下午依法提起抗告。
屏檢指出,藍婉茜貼文辯稱「宗親會每年均有例行餐會」、「為多年來與宗親長輩相聚、維繫情義之重要時刻」等語,與本署於偵訊及羈押庭內所掌握之各項事證全然不符;此舉恐有假借自媒體公然串證、影響未到案關係人之高度嫌疑。本署檢察官於羈押庭時向法院力陳依本案特殊情形,如未予羈押必有勾串之情,如今貼文果然證明檢察官所陳為真,晦暗風險已然成真,是否構成實質勾串之事實,本署蒐證截圖並附卷,移請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於審理抗告案件時一併審酌。
屏東地檢署強調,本署秉持行政中立與嚴正執法,呼籲當事人回歸訴訟程序。本署秉持嚴守中立、客觀超然之原則辦理各類案件,不分黨派,只要涉及不法,必依法究辦到底。相關涉案當事人如有任何有利事證,應循正當法定訴訟程序主張並提出,切勿藉由社群網路混淆視聽或企圖影響司法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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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港鄉長候選人藍婉茜涉賄選遭聲押後為何獲交保?
屏東地檢署偵辦里港鄉長候選人藍婉茜涉嫌以藍氏宗親會名義宴請鄉親賄選案,於11月3日凌晨向法院聲押藍婉茜及其父親藍信義,但法院裁定兩人均以20萬元交保。法院認為雖然兩人涉犯投票行賄罪嫌重大且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但考量餐會相關事實已有參與者證述明確,證詞無重大歧見,案情晦暗可能性已降低,因此認為無羈押之必要性。屏東地檢署對法院的交保裁定表示不服,認為原裁定在認事用法上存有違誤,已於同日下午依法提起抗告。
藍婉茜臉書貼文內容與檢方掌握的證據有何不同?
藍婉茜在臉書貼文表示宗親會每年都有例行餐會,是與長輩相聚維繫情誼的時刻,但屏東地檢署指出,此說法與其本人在偵查及羈押庭的供述、卷內證人證詞及相關事證均有重大不符,並質疑此舉有假借自媒體公然串證、影響未到案關係人的高度嫌疑。
屏東地檢署為何對法院的交保裁定提起抗告?
屏東地檢署認為法院裁定交保的理由,例如案情已臻明朗、證詞無重大歧見等,與檢方掌握的證據及被告的供述有重大出入。檢方認為藍婉茜的貼文已證實了羈押庭時所陳述的勾串風險,因此對法院裁定提起抗告,請求高雄高分院審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