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兵首波判決出爐! 唐振剛發聲:虛心接受誠心面對
藝人閃兵案首波判決結果為何?
藝人閃兵案首波判決出爐,9名涉案藝人因主動自首且全數認罪,法院考量其態度良好,均獲緩刑,但仍須支付數十萬至上百萬元不等的罰金,並完成義務勞務。其中,廖人帥刑期最重、支付金額最高,被判有期徒刑1年10月、緩刑4年,須支付公庫130萬元及完成60小時義務勞務。唐振剛則被判1年4月、緩刑3年,須支付公庫新臺幣50萬元,他於去年10月率先自首。阿達刑期最輕,被判1年2月、緩刑3年,須支付公庫100萬元並履行60小時義務勞務。
藝人閃兵案首波判決出爐,9名涉案藝人皆為主動自首且全數認罪,法院考量其態度良好,全數給予緩刑,卻仍須支付數十萬至上百萬元,並完成義務勞務。免於牢獄之災的唐振剛,稍早回應「虛心接受誠心面對,盡力彌補過錯」。
9名藝人當中,廖人帥被判有期徒刑1年10月、緩刑4年,須支付公庫130萬元及完成60小時義務勞務,成為此次刑期最重、支付金額最高的役男。相較之下,阿達被判1年2月、緩刑3年,刑期是9名藝人中最輕,但仍須支付公庫100萬元,並履行60小時義務勞務。唐振剛則被判1年4月、緩刑3年,並須支付公庫新臺幣50萬元。
唐振剛去年10月主動前往新北地檢署自首,是藝人閃兵案中首位自首者。唐振剛經紀公司稍早回應:「目前已透過媒體得知判決結果,但唐振剛本人及律師尚未收到正式判決書。對於判決結果,唐振剛表示完全尊重、虛心接受,並承諾一定會誠心面對,盡力彌補過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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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振剛在藝人閃兵案中扮演什麼角色?
唐振剛是藝人閃兵案中首位主動自首的藝人,他於去年10月前往新北地檢署自首。此次判決中,他被判處1年4月有期徒刑、緩刑3年,並須支付公庫新臺幣50萬元。
廖人帥在藝人閃兵案中被判處的刑期與罰金為何?
廖人帥在此次藝人閃兵案的首波判決中,刑期最重,被判有期徒刑1年10月、緩刑4年。他同時也是支付金額最高的役男,須支付公庫130萬元,並完成60小時義務勞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