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學租屋要注意!看屋先付錢恐踩雷 簽約前留意「這些事」
文/謝曉菁 攝影/黃威彬
開學季將至,不少大學生第一次離家,踏入陌生的租屋市場,從找房、看屋到簽約都可能遇到陷阱。對此,崔媽媽基金會提醒,若自稱房東的人要求「看屋前先付款」,不論名目是看屋金、預留金或保證金,都要特別小心;另外也要留意「看A屋、租B屋」的情況,簽約前務必確認實際承租的房間,就是自己親眼看過的那一間。
崔媽媽基金會表示,每年開學前,都會收到許多學校邀請舉辦租屋講座,由於不少學生是第一次離家、進入租屋市場,對看屋、簽約及租賃雙方權利義務較不熟悉,因此整理常見租屋陷阱及注意事項,提醒租屋族在找房過程中多加留意。
首先是看屋前不要急著付錢。崔媽媽基金會指出,若有人自稱屋主或二房東、出租業者,並要求在實際看屋前需先支付「看屋金」、「預留金」或「保證金」等款項,可能是常見的租屋詐騙手法,租屋族應提高警覺。
開學租屋季將至,崔媽媽基金會提醒,租屋族從看屋到簽約都有不少細節要留意。示意圖
除了金錢詐騙,也要小心「看A屋、租B屋」。崔媽媽基金會表示,部分租屋廣告刊登的照片、格局,可能與實際屋況不同,看屋時務必確認眼前所看到的房間,就是之後要簽約承租的物件,不要只因為房東說「格局一樣」,就直接簽下另一間房,避免入住後才發現貨不對板。
崔媽媽基金會建議,即使現在視訊、線上看屋相當方便,租屋前最好仍親自到現場確認。除了網路照片可能經過美化、使用廣角鏡頭,甚至是房屋剛裝潢完成時所拍攝,實際屋況也可能已經有所不同。
親自看屋時,也應確認廣告所列家具、家電等設備是否確實存在及能否正常使用,同時觀察採光、噪音、氣味及周邊環境。崔媽媽基金會舉例,車輛經過是否產生明顯震動、屋內是否有異味,以及實際採光是否與照片呈現的情況一致,都是可以進一步確認的細節。
《房市讀懂了》Ep.17/比新青安更能幫年輕人上車?桃園推「半價買房」 名額僅千戶恐如「抽樂透」
此外,崔媽媽基金會建議,租屋族最好結伴看房,除了安全考量之外,也能多一個人協助確認屋況;若因為時間等因素,只能夠單獨前往,也要事先將看屋地點、時間告知親友。
看屋過程中,房東或仲介承諾的事項也不能只停留在口頭。崔媽媽基金會點出,如果房東在租客入住前更換設備、允許房客進行特定改裝等,都應在簽約時白紙黑字寫進契約,降低日後雙方認知不同產生爭議的可能。
租屋簽約前除了確認出租人身分,也應留意契約內容及版本,並將雙方約定事項以書面載明。圖/行政院
進入簽約階段後,第一件事則是確認「跟誰簽約」。崔媽媽基金會提醒,簽約前可查看房屋權狀、房屋稅單等資料,確認對方是否有權出租房屋;若出租人是二房東或由仲介處理,也要確認是否取得轉租同意或相關授權。
契約版本同樣要注意。崔媽媽基金會表示,住宅出租應使用最新版「住宅租賃契約書」,不要使用店面或辦公室等其他用途的租約版本。租賃期間也應清楚載明起租日及到期日,不要只寫「上學期」、「下學期」、「半年」或「一年」等模糊文字。
另外,租屋族常搞混的「定金、押金、租金」,用途其實不同。崔媽媽基金會說明,定金是在正式簽約前為保留房屋所支付的款項,付款時應索取收據;押金則是租賃期間的擔保,最高不得超過2個月租金;租金則應明確約定金額、繳款日期及付款方式。不論支付哪一種款項,都應留下相關紀錄。
至於不少學生關心的「住到一半想搬走怎麼辦」,關鍵則在簽約時有沒有約定可以提前終止租約。崔媽媽基金會指出,如果租約約定「得提前終止」,還要確認必須提前多久通知,在規定期限內通知,可依契約約定處理;若未依期限提前通知,可能產生違約金。反之,如果租約明訂「不得提前終止」,房客若想提前搬走,原則上需要與房東協議,另一方也可能不同意提前解約。
入住後同樣有需要注意的事項。崔媽媽基金會表示,房客對承租房屋負有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若發現漏水、設備故障或屋況受損等問題,應盡快通知房東,避免損害進一步擴大,並建議透過文字訊息、電子郵件或書面方式聯繫,以留下紀錄。
若想釘牆、換鎖或自行加裝設備,也應先查看租約內容並告知房東,因為退租時可能涉及恢復原狀。此外,崔媽媽基金會提醒,未經房東同意,不應自行轉租、分租或長期將房屋交由他人使用;若有親友過夜,也可先確認契約是否訂有訪客、借住或過夜相關限制,避免衍生後續租屋糾紛。
《住展雜誌》創立於1985年,是全台第一家房產媒體
擁有最豐富且即時的預售屋、新成屋資訊
官方網站:www.myhousing.com.tw
FB粉絲團:www.facebook.com/myhousingf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