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i傳媒、記者爆料網/周庭慶/雲林報導】雲林縣傳出選舉暴力案件!西螺鎮廖姓里長候選人於6月28日上午遭李姓男子毆打,李男還恐嚇廖男:「你不是很慶,我已經準備好2支鴨仔(意即槍枝)要跟你輸贏」,雲林地檢署偵查終結,將李男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8條第1項第1款非法妨害他人競選及《刑法》277條第1項傷害、同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

 

雲林地檢署指揮查獲西螺鎮里長選舉暴力案件起訴兇嫌。翻攝畫面 

 

雲林地檢署表示,該署獲報西螺鎮廖姓里長候選人於6月28日上午遭李姓男子毆打,疑涉及選舉暴力,旋指派黃薇潔檢察官指揮雲林縣警察局西螺分局組成專案小組深入偵辦。經查,被告李姓男子(34歲)有意參選雲林縣西螺鎮某里第23屆里長,得悉廖姓男子亦對外表態有意參選該里里長,心生不滿,6月28日上午駕車前往廖男位於西螺鎮之住處,抵達後先長按門鈴至廖男應門,立即質問「什麼時候成立競選總部」,並恫稱:「你不是很慶,我已經準備好2支鴨仔(意即槍枝)要跟你輸贏」等語,接著持手機拍攝廖男,經廖男出手制止,即徒手毆打廖男頭部致頭部外傷併頭皮擦傷。


雲林地檢署呼籲,地方選舉攸關鄉親福祉,候選人及其支持陣營,均應理性競爭訴諸政見表達,爭取廣大選民支持,切勿企圖以任何暴力、脅迫或其他非法手段干涉基層選舉、破壞地方治安,無論恐嚇候選人、滋擾競選活動或引發陣營衝突之不法行為,均屬嚴重違法,本署定將從嚴從速偵辦,絕不寬貸,全力捍衛乾淨選風與地方民主發展,確保地方選舉之公平、公正、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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