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行李箱當車騎?女愜意滑行台中街頭 警:上路最高罰3600
📋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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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街頭驚見女子坐在電動行李箱上滑行,畫面引發網路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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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指出,此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最高可處36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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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類電動行李箱時速約13公里,業者強調其設計初衷為輔助休息,嚴禁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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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也曾有類似電動行李箱在台中街頭出現的案例。
台中街頭日前出現一名女子坐在粉紅色電動行李箱上,沿著馬路一路向前行駛,畫面被民眾拍下並上傳網路,引發熱議。警方表示,這類動力器具上路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最高可處3600元罰鍰。
這段影片發生在台中中清路上,只見女子坐在電動行李箱上,從公車停靠區沿著馬路不斷前行,神態相當愜意,彷彿在享受另類追風樂趣。目擊民眾看到後忍不住戲稱,這樣算酒駕嗎。然而不論女子是否有飲酒,光是坐在行李箱上行駛於馬路,就已經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事實上,類似的電動行李箱一年前也曾出現在台中街頭。當時是一名身穿西裝的男子,騎乘不同顏色但疑似同款的電動行李箱,行駛在車來車往的崇德路2段。
非當事行李箱維修業者表示,這類電動行李箱時速大約十幾公里,速度太低,開車的人會沒有辦法看到。業者認為,電動行李箱的設計初衷應該是讓使用者在需要排隊的地方,可以稍微坐一下休息,屬於輔助性質。業者進一步說明,電動行李箱因為內建電池,比一般行李箱重,大約9至10公斤,可負重110公斤,時速約13公里。從影片中可見,該行李箱還加裝了燈光,但業者強調,這類器具絕對不能上路。
第二分局永興所副所長盧玠文表示,該動力器具如果在道路上行駛或使用,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2條之1規定處理,可處行為人新台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晚間微風徐徐,愜意騎乘電動行李箱追風看似浪漫,但最高可罰3600元,實在得不償失。
【本文由《TVBS新聞網》授權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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