鞭刑公投1票驚險過關 廢死聯盟反對:違反人性尊嚴
📋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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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以些微差距通過「鞭刑入法」公投案,引發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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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與人權團體反對鞭刑,認為違反人性尊嚴與國際人權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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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盟質疑鞭刑的犯罪嚇阻效果,並擔憂影響跨境司法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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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盟主張應透過強化犯罪預防、偵查效能及被害人保障來回應犯罪問題。
相關組織: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立法院昨天(14日)以52票對51票、僅1票之差通過「鞭刑入法」公投案,民眾黨立委全數棄權。對此,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與多個人權團體共同發表聲明,反對將鞭刑納入我國刑罰制度,認為此舉恐牴觸憲法保障及國際人權規範,且目前也缺乏可靠實證證明,鞭刑具有額外的犯罪嚇阻效果。
廢死聯盟指出,司法鞭刑並非單純提高刑罰強度,而是國家透過公權力直接對受刑人施加肉體痛苦與羞辱,涉及身體權及人性尊嚴。聯盟認為,此類刑罰與憲法保障人性尊嚴的意旨有所衝突,也涉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禁止酷刑,以及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或處罰的規範。聯盟強調,即使透過公民投票,多數決也不能讓國際人權法所禁止的刑罰因此取得正當性。
至於鞭刑能否有效嚇阻犯罪,廢死聯盟表示,目前缺乏充分且可靠的實證研究,證明鞭刑相較其他刑罰具有特殊或額外的犯罪嚇阻效果。相較於加重刑罰本身,犯罪能否被查獲,以及行為人是否確實受到法律制裁,才是與犯罪嚇阻具有較穩定關聯的因素。
此外,聯盟也擔憂,一旦台灣實施司法鞭刑,未來可能增加引渡及跨境司法合作的困難。由於部分國家對可能涉及酷刑或不人道處罰的案件設有移交限制,外國法院未來可能要求台灣作出「不執行鞭刑」的保證,甚至可能因此拒絕將犯罪嫌疑人移交台灣。
廢死聯盟最後表示,理解社會面對重大犯罪時產生的憤怒,也支持強化犯罪預防、提升偵查效能、完善被害人保障及再犯防制,但認為民主法治國家的刑事政策,不應以恢復國家透過公權力鞭打人民身體的方式,作為回應犯罪問題的手段。(責任編輯:王晨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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