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操協會秘書長江建東搞丟世錦賽資格又缺席開會 運動部宣布免職
📋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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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體操協會因處理2026年世錦賽遞補資格不當,導致兩名選手錯失參賽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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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部召開會議後,決定依《國民體育法》撤免體操協會秘書長江建東的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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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操協會秘書長江建東未出席運動部會議,且協會未能提出具體說明與究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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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部要求體操協會提出檢討報告,建立國際賽事資格通知機制,確保選手權益。
相關人物:
江建東
針對中華民國體操協會處理2026年世界競技體操錦標賽遞補參賽資格不當,致兩名選手錯失參賽機會一事,運動部今(11日)表示,本案已實質影響選手參賽權益,且協會於事件發生後的說明、究責及處理迄今仍未符合應有治理責任。經今日再次召開會議要求協會說明後,運動部決定依《國民體育法》第43條正式啟動後續處置程序,並撤免本案負有主要責任的秘書長江建東。
江建東今未出席運動部會議
運動部今發布聲明表示,昨日已聯繫協會就本次事件立即調查、究責並道歉,惟截至目前未獲具體回應;今日上午運動部再度召開會議釐清本案,由體操協會理事長出席,秘書長仍未出席,會中亦未能就本案決策權責、處理依據及相關責任提出完整且具體說明。
此外,運動部已要求體操協會提出完整檢討報告,除釐清本案決策流程及責任歸屬外,必須建立國際賽事資格遞補及緊急通知機制。未來凡涉及選手參賽權益之國際組織通知,應於第一時間同步通知選手、教練及相關選訓單位,不得再以行政程序或內部溝通為由,使選手失去原可爭取的參賽機會。
運動部強調,特定體育團體存在的目的,是服務運動、支持選手,本案將依法、依程序予以究責;相關處置亦將以不影響其他選手正常培訓、選拔及國際參賽為原則,確保體操項目各項業務穩定運作。
依據《國民體育法》第43條規定,特定體育團體有違反法令、章程或妨害公益情事者,各該主管機關得予以警告、撤銷其決議、停止其業務之全部或部分,並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或情節重大者,得為下列之處理:一、停止全部或一部之獎勵、補助。二、撤免其職員。三、限期整理。四、移送人民團體法主管機關廢止許可。五、移送人民團體法主管機關命令解散。(責任編輯: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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