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傳媒/記者李祖東報導】
高雄市議員鍾易仲表示,交通安全不是孩子長大後突然就會,防詐能力也不能等到被騙之後才學。今天在議會教育部門質詢,我從這兩個與孩子安全密切相關的問題,要求教育局重新檢視目前的教育方式。

台灣的交通事故死亡風險與日本仍有明顯差距。道路設計、人行空間及駕駛習慣當然需要改善,但交通文化更要從小培養。

在日本,孩子從幼兒園、國小開始,就會反覆練習如何過馬路、辨識號誌及觀察左右來車;年齡增加後,再學習自行車安全、危險預測、事故原因及駕駛責任。交通安全不是偶爾聽一場宣導,而是隨著年齡不斷深化,最後成為生活習慣。

目前高雄各校雖然已有交通安全課程,教育局也辦理大型車視野死角、內輪差等實地體驗,今年相關單位合計規劃55場,這些作法值得肯定。但固定課程每學期至少只有2小時,一年大約4小時,真的足以讓孩子形成穩定的安全習慣嗎?

鍾易仲認為,宣導與教育並不相同。宣導是聽過、看過;教育則要讓孩子能夠辨識危險、作出判斷,並在真實情境中採取正確行動。我要求教育局參考日本經驗,建立從幼兒園、國小、國中到高中的分齡課程,增加實作及反覆練習,讓交通安全真正進入孩子的日常。

另一個不能忽視的問題,是青少年詐騙被害案件增加。現在孩子愈來愈早接觸手機、網路遊戲、社群平台及網路購物,遊戲點數、假買賣、盜用帳號、誘騙個資等手法不斷翻新。有些孩子不只是受騙,甚至可能因為缺乏法律知識,被犯罪集團利用成為車手或人頭帳戶。

教育局表示,目前國小到高中都已在相關課程中加入反詐內容,也要求各校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反詐教學或辨識宣導,每次原則上至少一節課。我進一步要求,教材不能永遠追在詐騙集團後面,更不能只是播放影片、發放宣導單,而要加入真實案例、情境模擬及話術辨識,並且把家長一起納入防詐教育。

交通事故與詐騙看似是兩件事,背後其實有相同的道理:預防永遠勝過事後補救。

交通安全,要在孩子第一次獨立走上馬路以前教會;防詐能力,也要在孩子大量接觸網路以前建立。我要教育局持續檢討課程時數與實作方式,別讓安全教育隨著活動結束、宣導單發完,也跟著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