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獲釋前再遭重判10年 民進黨:嚴厲譴責中共《香港國安法》箝制民主
黃之鋒原定明年1月獲釋 如今恐遭關押至2036年
李坤城透過民進黨新聞稿指出,黃之鋒原本因「香港47人案」被判4年8個月、預計明年1月即可獲釋,如今再遭重判,恐怕直到2036年才能出獄。這項判決也引發國際社會強烈反應,歐盟5日發表聲明,明確批評黃之鋒遭「具有政治動機」的判刑,指出他原本即將獲釋,卻再次面臨國安追訴,反映香港法治狀況持續惡化,並要求立即釋放黃之鋒;國際特赦組織等人權團體也批評港府藉國安法律壓制政治異議,呼籲停止迫害。
李坤城進一步指出,從香港民主派47人案、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遭定罪,到泛民主派政黨與公民團體陸續解散,香港原本正常的組黨參政、新聞評論及民主倡議,在中共統治下消失殆盡。黃之鋒案再次提醒世人,中共以國家安全為名限制政治異議,不僅背離對香港高度自治的承諾,更嚴重傷害香港的自由、人權與法治。
要求中共及港府釋放 李坤城籲國際社會聲援香港
李坤城嚴正要求中共及港府,立即停止以《香港國安法》打壓民主人士,釋放黃之鋒及其他因政治活動而遭不當拘押的人士。同時呼籲國際社會持續關注香港人權處境,共同要求中共履行對香港自由與高度自治的承諾。
李坤城強調,香港人民多年來為爭取民主自由付出的努力與犧牲,不應被威權統治抹去,更不應因嚴厲刑罰而被迫噤聲。台灣要聲援香港,更要珍惜並守護得來不易的民主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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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因何事被香港高等法院重判10年?
香港民主派活動人士黃之鋒於11月5日遭香港高等法院依《香港國安法》,以「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判處10年監禁。此判決使他需服刑至2036年,原定於明年1月獲釋的計畫因此延後。此案引發國際社會強烈反應,歐盟與國際特赦組織等團體批評此判決具有政治動機,並指責港府藉國安法律壓制政治異議,要求立即釋放黃之鋒。
黃之鋒原本預計何時獲釋?
黃之鋒原先因「香港47人案」被判刑4年8個月,預計將於明年1月獲釋。
國際社會對黃之鋒案有何反應?
歐盟批評此判決具有政治動機,並指出香港法治狀況持續惡化,要求立即釋放黃之鋒。國際特赦組織等人權團體也批評港府藉國安法律壓制政治異議。
民進黨對此案的立場為何?
民進黨發言人李坤城嚴厲譴責中共及港府以《香港國安法》打壓民主人士,並呼籲國際社會持續關注香港人權處境,共同要求中共履行對香港自由與高度自治的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