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遭重判10年 陸委會強烈譴責:中共及港府應停止以國安為名進行政治打壓
📋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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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民主人士黃之鋒因「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遭港府重判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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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強烈譴責港府的判決,並呼籲停止以國安為名進行政治打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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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指出黃之鋒自2020年末遭關押至今已逾2000天,並批評港府利用國安法打壓民主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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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呼籲保障香港人基本人權與言論自由,並立即釋放無辜遭拘押人士。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言台。(圖/資料照片,圖源:翻攝自行政院大陸委員會YouTube)
香港民主人士黃之鋒遭港府指控觸犯「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並遭香港法院重判10年。陸委會今(5)日表達強烈譴責與憂心,並呼籲中共及港府應停止以國安為名進行政治打壓。
陸委會指出,黃之鋒前因「反送中」運動多起案件被判4個月至13.5個月不等刑期,後又因民主派初選案遭判4年8個月;其自2020年末遭關押迄今,已身陷囹圄逾2000天。而今中共及港府持續利用「港版國安法」等威權工具,對香港民主人士羅織罪名,進行無止盡的政治追訴,打壓人民追求自由、民主與人權的合法權利,不僅剝奪香港自由人權,更持續損害香港的國際形象與法治基石。
陸委會呼籲,言論自由與民主人權,是現代法治社會保障的基本價值。中共及港府應停止對民主人士的打壓與司法迫害,終止以「國家安全」為名的政治濫訴,並即刻釋放無辜遭拘押人士,保障港人應有的基本人權與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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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被判刑10年,陸委會的立場是什麼?
香港民主人士黃之鋒因觸犯「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遭香港法院重判10年。行政院大陸委員會(陸委會)於11月5日表達強烈譴責與憂心,並呼籲中共及港府停止以國家安全為名進行政治打壓。陸委會指出,黃之鋒自2020年末遭關押迄今,已身陷囹圄逾2000天,並批評中共及港府持續利用「港版國安法」等威權工具,對香港民主人士羅織罪名,進行政治追訴,打壓人民追求自由、民主與人權的權利。
延伸問答
黃之鋒過去曾有哪些刑期?
黃之鋒先前因「反送中」運動多起案件,被判刑4個月至13.5個月不等。後又因民主派初選案,遭判刑4年8個月。
陸委會認為黃之鋒案的關鍵問題是什麼?
陸委會認為,中共及港府持續利用「港版國安法」等工具,對民主人士羅織罪名並進行政治追訴,此舉剝奪香港自由人權,並損害香港的國際形象與法治基石。
相關人物:
黃之鋒
相關組織:
陸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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