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歲也免健保費? 石崇良:有繳費「用起健保才理直氣壯」
衛福部長石崇良如何看待0-6歲幼兒健保費補助?
衛生福利部部長石崇良表示,0至6歲幼兒健保費補助與先前修法通過的65歲以上綜所稅率未達20%者免繳健保費,兩者概念一致,都應秉持量能付費、共同負擔的原則。他強調,所有人都應負擔保費,政府僅協助極少數真正有困難的對象,如此才能讓全民使用健保時都「理直氣壯」,因為每個人都對健保有所貢獻。石崇良認為,以所得稅率作為免繳健保費的標準,例如65歲以上有83%落入此範圍,已違反全民共同負擔、少數由政府協助的健保基本原則,可能破壞健保制度設計。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藍、白上周在立法院強力表決通過《老人福利法》修法,讓65歲以上綜所稅率未達20%者免繳健保費之後,讓在野黨先前也積極推動「0至6歲幼兒健保費補助」備受關注,對此,衛生福利部部長石崇良今(19)日強調,兩者概念一致,所有人都該量能付費、負擔,所有的人都有繳費,只有少數真的很困難的,政府才來協助,這樣才能「讓大家用起健保都理直氣壯」,因為每個人都有貢獻。
立法院是在10月16日三讀通過《老人福利法》第22條修正條文,65歲以上綜所稅率未達20%者免繳健保費,由中央政府補助。試算顯示,稅率20%約需年所得新台幣133萬元以上,實質上幾近65歲以上全面免健保費。
石崇良上午出席「2026台灣全球健康福祉論壇」,會前接受媒體聯訪時,再度針對免繳健保費修法表示意見。
石崇良表示,他還是要回頭,再次的強調,健保的精神是全民共同負擔,對於需要幫忙的,在《健保法》裡面都有相關的規定,有針對保費的補助,比如說,像低收入戶,在《健保法》裡面就規定是免費,由中央政府來負擔他的保費。
另外,針對低收入戶的住院、門診的部分負擔,石崇良說,《健保法》也都明定,由中央社政主管機關來編列預算補助了,這個是很清楚,但是《健保法》從不會以年齡、跟你報稅的稅率來定說是不是無能力負擔。
石崇良說,以這次修法之後,把這個65歲以上的老人定20%的報稅所得稅率,我們一查之後,發現竟然83%的高齡者都落入了這個範圍,那就很顯然, 這樣就違反了我們過去以全民共同負擔為原則,少數無能力者才由政府來負擔,這樣的基本原理、原則是完全背離了。
石崇良強調,這個修法顯不合理,也會破壞掉整個健保制度的設計,這個大家全民好不容易維持至今的全民健保制度,恐怕會面臨崩壞。
下一步會不會擴大0到6歲也免繳健保費?石崇良說,兩者是一樣的概念,所有人都是量能在付費、在負擔,讓所有的人都有繳費,只有少數真的是很困難的,政府才來協助,讓大家用起健保都理直氣壯,因為每個人都有貢獻。
石崇良說,不論是對老人家的幫忙,對有生養孩子家庭的幫忙,其實政府早有其他預算在支持,比如說在老人家的部分,長照經費從2015年的一年50億,到今年已經突破1100億了;長照支出費用也修法了,在所得稅上已經可以一定額度內免稅。孩子的部分也是,有人口政策新戰略,提高了成長津貼,每個月也有5000塊的挹注。
石崇良強調,如他所提及的,整個健保是希望大家都有所付出,那麼使用起來,大家都是理直氣壯,不要去破壞量能負擔、互助互利、世代正義的這個精神。
照片來源:CNEWS資料照/記者陳鈞凱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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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歲以上免健保費的修法內容是什麼?
立法院於10月16日三讀通過《老人福利法》第22條修正條文,規定65歲以上綜所稅率未達20%者免繳健保費,由中央政府補助。據試算,稅率20%約相當於年所得新台幣133萬元以上,實質上幾乎涵蓋所有65歲以上長者。
政府如何協助經濟困難者負擔健保費?
根據《健保法》規定,低收入戶的健保費由中央政府全額負擔,其住院及門診的部分負擔也有中央社政主管機關編列預算補助。此外,政府也透過長照經費、所得稅免稅額度以及育兒津貼等其他預算來支持長者和育兒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