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6豪雨災情!臺南畜牧類全品項6/28-7/10受理現金救助申請
📋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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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因豪雨造成部分地區積淹水,農業部公告為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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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救助項目涵蓋「畜牧類全品項」,包括畜禽及設施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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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資格的畜牧戶需於6月28日至7月10日向受災區公所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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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時需備齊身分證、印章、存款簿、畜牧場登記影本、受災相片等資料。
【勁報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因受米克拉颱風外圍環流及對流系統旺盛影響,臺南市帶來劇烈降雨衝擊;至6月26日凌晨氣象署更針對臺南發布大豪雨特報,連續性豪雨造成臺南部份地區積淹水情形,農業部業於6月27日公告本市為辦理「115年6月下旬豪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並涵蓋「畜牧類全品項」。市長黃偉哲表示,凡符合此次災害救助資格畜牧戶,請儘速於115年6月28日(日)起至7月10日(五)止,向受災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
農業局長李芳林指出,此次公告救助項目為「參、畜牧」全品項,救助對象應為實際從事畜牧生產之自然人;在救助額度計算上,畜禽類將依實際受損「頭數」或「隻數」直接計算;而設施類(如畜禽舍、堆肥舍等)損失率須達20%以上者,方依救助項目之救助額度予以救助。
農業局提醒,符合資格畜牧農民請於期限內,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存款簿、畜牧場登記影本(或公告飼養規模以下附土地謄本)、受災相片及畜禽化製三聯單,(或焚化、掩埋證明)」前往受災所在地區公所申辦;若為申請畜禽舍或堆肥舍等設施救助者,須一併檢附建築執照影本;請農民務必備齊相關資料,以加速救助審查流程。
農業局再次呼籲,目前汛期已至,期望農民加強畜牧場內天然災害防救量能,對於畜牧場在去(114)年受丹娜絲颱風及豪雨引起災害損失,請農民儘速修建完成,於今(115)年11月13日前提出補(協)助案完工報驗申請,俟輔導團隊會勘驗收完成,以利將補(協)助經費核撥給農民。(臺南市政府提供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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