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田可說是看天吃飯,但農民千萬不要因一時疏忽而被罰!目前正值1期稻作收穫跟2期稻作插秧的銜接農忙期,常見各類農業機械穿梭在田間和道路。新竹縣農業處指出,農民在農機完成田間作業後,沒有清除輪胎泥土,或未懸掛農機號牌就直接開上馬路,不是被依廢棄物清理法,就是遭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罰金對農民來說可能是筆不小的開銷。

北部地區正值1、2期稻作交接期,整田要避免被罰。(圖:民眾提供)

新竹縣政府農業處長傅琦媺提醒農民,耕作後沒把機身、履帶(輪胎)上的泥塊清除就上路,導致泥土沿路掉落,造成環境髒亂受污染,甚至可能導致用路人車輛打滑後釀成交通事故。環保局如接獲檢舉,可依廢清法開罰1200元到6000元不等。萬一引發交通事故,還須面臨相關民、刑事責任。

另外,4輪或4輪以上具動力且可在馬路行駛的膠輪式農機,例如農用曳引機、農地搬運車、自走式噴霧車、大型聯合收穫機等,使用前要向戶籍地公所申請「農業機械使用證」和領取「農機號牌」,並把號牌懸掛在機身明顯適當處,才能開上馬路。如違規被檢舉,警方會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罰款3600元起跳,最多可罰到3萬6000元,罰責相當重!傅琦媺請農民務必配合,不要和自己的荷包過不去。(彭清仁報導)

這篇文章 1、2期稻作農忙高峰 農民沒做這2件事可能破財 最早出現於 中廣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