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聞記者 陳雅琪/桃園報導】前海基會董事長、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嫌於桃園市長任內涉入收賄案,桃園地方法院今(15)日上午續行交互詰問,再度傳喚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前局長盧維屏出庭。此次庭訊聚焦林口特定區(華亞重劃區)都市計畫變更過程中的行政決策脈絡,檢辯雙方並針對鄭文燦曾提出的「自辦重劃需百分之百地主同意」說法,以及當時幕僚所提出的相關報告與法律認知進行攻防。

桃園地檢署偵辦林口特定區(華亞重劃區)都市計畫變更涉貪案件,並起訴鄭文燦及開發商廖俊松等人。檢方指控,相關開發案疑似以土地開發利益作為包裝,透過行賄及一連串行政程序,試圖推動都市計畫變更,將原本的農地調整為產業專用區,進而取得土地開發所衍生的龐大利益。

全案關鍵之一,在於釐清開發業者如何推動相關計畫,以及地方政府內部究竟如何形成都市計畫變更的行政決策。此前盧維屏出庭時曾就案件相關情形作證,提及開發商廖俊松當年以美光公司投資名義進行開發包裝,但美光公司早在2017年即曾對外澄清沒有購買相關土地的意願,盧維屏因此形容相關開發操作有如掮客。

隨著案件進入證人交互詰問階段,盧維屏此次再度以關鍵證人及專家鑑定人身分出庭,接受檢察官與辯護律師雙方詢問。庭訊內容除針對都市計畫審議流程外,也進一步聚焦市府幕僚當時如何研擬政策建議,以及相關建議是否影響後續行政決策。

其中,鄭文燦過去對於「自辦重劃需100%地主同意」的說法,再度成為法庭攻防焦點。合議庭認為,相關觀念涉及都市計畫及土地開發政策的判斷,且鄭文燦在擔任地方政府主官期間對此持有相關看法,因此庭上進一步追問當時市府幕僚團隊提供的資訊、法律依據及建議形成過程。

法庭關注的重點之一,也在於當時行政團隊對於自辦重劃地主同意門檻的理解,究竟是基於法律規定、行政慣例,還是市府為保障地主權益所採取的政策性標準。相關問題牽涉鄭文燦的決策認知,以及幕僚在提供政策及法律意見時扮演的角色,因此成為檢辯雙方交互詰問的重要內容。

辯方則主張,鄭文燦當時所採取的高標準,屬於行政機關基於政策考量所進行的自我設限,目的在於保障土地所有權人權益,尤其避免弱勢地主在重劃及土地開發過程中權益受損。辯護律師團並否認相關行政決策具有圖利或收賄意圖,持續主張鄭文燦應獲判無罪。

檢方方面則認為,本案並非單一行政決定,而是透過一連串行政行為及程序進行包裝,背後涉及違法行賄及土地開發利益。檢方因此持續透過證人證詞及相關行政資料,試圖還原開發商與市府之間的互動,以及相關行政措施與開發利益之間是否存在關聯。

對於本案而言,盧維屏的證詞受到合議庭高度關注,原因在於其曾任桃園市都發局局長,對都市計畫變更、土地開發及市府內部行政流程具有直接經驗。此次再度出庭接受檢辯雙方交互詰問,相關證詞將協助法院釐清幕僚建議如何形成、都市計畫如何進入審議,以及市府決策過程中的實際考量。

目前全案仍在法院審理階段,檢方與辯方對於相關行政決策究竟是正常政策判斷,或是否與被控不法利益交換有所關聯,雙方立場仍存在明顯歧異。後續合議庭仍將依證人證詞、相關文件及其他證據進一步調查,並據以判斷鄭文燦等人是否涉及檢方所指控的犯罪事實,最終結果仍待法院審理後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