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林男因手腕割傷前往台中市中港澄清醫院急診,卻在醫院大門毫無預警地揮拳毆打男護理師,導致護理師腦震盪失去意識。台中地方法院審理後,以傷害罪判處林男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監視器拍下男子對護理師揮拳。(圖/院方提供)

暴力事件發生在2026年1月21日凌晨4點左右,由119救護車送來約30歲體重108公斤林姓病人到中港澄清醫院急診室,病人左手有割腕傷口。急診醫師在急救室幫該病人檢視傷口,請病人脫外套,病人憤怒大聲說:「我不要處理傷口,我不要縫合傷口。」並衝下床作勢毆打醫師,急診室立即以警民連線通報警方,醫院警衛也立即協助處理。

當時病人持續情緒激動、口出髒話,並作勢欲毆打急診醫師,經醫院警衛及家屬制止並安撫至急診大門口外面休息冷靜。詹性護理師想跟他溝通繼續就醫,該病人突然出拳毆打詹性護理師右側頭部,曾短暫失去意識,有臉部擦傷及挫傷,眼睛模糊、頭暈、想吐、頸部疼痛,出現腦震盪症狀。除了身體暴力,林男還口出髒話辱罵護理師。檢方最終依醫療法、傷害、公然侮辱等罪起訴林男,並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中院審酌案情指出,林男僅因護理師說明醫療流程時「音量較大」,就以暴力與謾罵方式傷害、辱罵護理師,妨害了護理師執行醫療業務。法院考量林男犯後坦承犯行,雙方雖有調解成立,但林男尚未依約賠償的態度,最終判處傷害罪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法院判決反映出醫療現場暴力事件的嚴重性。護理師在執行醫療業務時遭受無端暴力攻擊,不僅身心受創,更影響醫療服務的正常進行。本案中林男因瑣碎事由就動粗,充分暴露患者情緒管理的問題,也凸顯醫療機構應對暴力事件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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