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屏東體操選手取得世錦賽資格卻遭棄賽 徐富癸要求運動部徹查協會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潘永鴻/台北報導
屏東體操選手潘采宸、李佳蔚取得今年10月荷蘭鹿特丹世界競技體操錦標賽參賽機會,卻遭中華民國體操協會在未告知選手及教練的情況下,逕自回覆國際體操總會(FIG)放棄參賽。立法委員徐富癸今(9)日適逢國民體育日召開記者會,與教練邱意婷、屏東縣體育發展中心主任黃柏翰及律師程耀樑共同為選手發聲,要求運動部徹查協會決策程序、秘書長權限及相關人員責任。
徐富癸表示,2名選手靠著多年訓練及比賽成績,好不容易取得站上世界舞台的機會,卻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放棄參賽資格,「選手自己拚來的資格,協會憑什麼連問都不問,就替她們說不去?」
徐富癸指出,依協會公告,8月20日收到FIG通知後,當日下午即由秘書長決定回覆「不參賽」,當時距離期限仍有超過12小時。協會以「無法於期限內完成法定程序」為由放棄參賽,但究竟是哪一道程序無法完成,以及秘書長依據何種權限,可以單獨替選手放棄世錦賽資格,都必須對外說清楚。
教練邱意婷表示,最無法接受的是,選手甚至沒有被問過一句「妳要不要去」,參賽機會就被放棄。協會8月20日已作成決定,但直到8月27日她主動聯繫協會詢問時,仍不知道資格早已遭到放棄。
「如果8月20日就已經決定,為什麼選手和教練完全沒有被告知?」邱意婷質疑,如果協會主張程序來不及,就應提出具體依據,說明究竟是哪一項程序無法完成,「為什麼連一通詢問選手意願的電話都沒有?」
徐富癸強調,行政程序來不及,應該設法解決程序問題,而不是直接解決選手的參賽資格。他要求運動部調閱協會章程、分層負責表、選訓規定及完整決策紀錄,查明秘書長是否具有單獨決定放棄參賽的權限。
「如果有權,就把授權依據拿出來;如果沒有權,就必須追究責任。」徐富癸表示,相關決策權責必須完整釐清。
屏東縣政府體育發展中心主任黃柏翰表示,潘采宸、李佳蔚都是屏東長期培育的優秀選手,靠自身努力取得世界舞台的機會,不應因協會片面決策而失去參賽資格。縣府將持續作為選手後盾,並已委請律師提供選手及教練必要法律協助,保障相關權益。
黃柏翰也要求運動部徹查責任並完善制度,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受屏東縣政府委託協助本案的律師程耀樑表示,目前最重要的是釐清當天究竟發生什麼事,因此要求協會完整公開FIG通知信件、協會回覆內容及雙方往來紀錄,並交代接獲通知後的完整處理程序。
程耀樑指出,包括是否向理事長報告、是否通知選訓委員會、是否召開相關會議,以及相關會議、通信紀錄與秘書長的分層負責及授權文件,都應完整釐清。
程耀樑進一步表示,本案不能只由協會自行調查,運動部應進行獨立調查,並依《國民體育法》第33條及第43條相關規定,針對協會是否涉及重大違反法令情事依法處置。後續也將持續協助選手及教練,視調查結果提出相關告訴、告發,並循申訴或仲裁程序尋求救濟。
針對運動部已將本案列入116年度經費補助缺失紀錄,邱意婷也擔憂,如果最終處置只是減少協會補助,真正受到影響的恐怕又是選手。
徐富癸表示,究責必須精準,應由決策者承擔的責任不能轉嫁給選手,「不能第一次因協會失職失去世錦賽,第二次又因處分協會失去訓練或參賽資源。」
徐富癸要求運動部完整調查協會決策過程,釐清秘書長權責及相關人員責任,並建立重大國際賽事資格的緊急處理制度,未來涉及接受或放棄重大參賽資格,都應保障選手及教練知情並表達意願。
徐富癸表示,今日適逢國民體育日,更應檢視體育制度是否真正把選手放在第一位,「選手要參賽,誰准你棄賽?這件事情一定要查清楚,不能再讓任何選手在還沒踏上賽場以前,就被別人替自己決定失去機會。」
照片來源:徐富癸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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