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1名30歲朱姓男子,自民國108年8月至111年7月間,3年內累計交通違規達69次,違規態樣多達16種。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表示,由於欠稅約60萬元,被移送執行。4年前將他拘提到案後,雖辦理分期繳納,但隨後因案入監服刑。直到去年底,他假釋出獄後,再收到繳償通知,這才記起仍積欠鉅額交通違規罰鍰,因擔心再度被執行,將影響日後生活,並有意考領駕駛執照,即下定決心為自己行為負責,今年8月18日到場辦理分期繳納清償。

新北分署表示,朱姓男子3年內累計交通違規達69次,其中較重大者,包括於民國108年12月,無照駕駛自用小客車,在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一帶,行經警察機關設有告示執行酒精濃度測試的檢定處所,不依指示停車接受稽查,遭裁罰新台幣18萬元。當年不到3週,又因無照駕駛自用小客車,在中和區臺64號快速道路上,被警察攔檢。因5年內第2次拒絕酒測,遭裁罰36萬元。

新北分署表示,其他交通違規態樣,包括未依規定繳納停車費23次,無照駕駛13次,其中3次是在同1天3小時內被取締。另外,闖紅燈10次,違規停車9次,駕駛機車行駛道路,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2次。還有超速、在道路上蛇行、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未禮讓行人先行通過、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格違規停車、於多車道右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轉彎或變換車道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違反處罰條例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無照)及駕駛機車行駛道路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進行撥接各1次,相關交通違規罰鍰累計75萬900元。

新北分署表示,他還因駕駛汽車隨地拋棄菸蒂,致污染環境,遭裁罰3600元;2度未依規定投保汽機車強制責任險,遭裁罰6000元;未依規定繳納公路養管費,遭裁罰300元,由於違法情節嚴重,明顯欠缺守法意識。相關案件自民國110年間起,陸續移送執行,111年1月間曾將他拘提到案。

新北分署表示,行政執行官親自打電話給朱男父親,詢問是否可以協助處理。但朱父表示,已經幫朱男處理很多債務,之前還因小額借貸,被債權人找上門催討及砸店,而且朱男已成年,應自己處理。當時行政執行官,希望朱父再給兒子一次機會,朱父則再三強調「我沒錢」,即掛上電話。朱男雖自行辦理分期繳納,前後繳納約16萬元,但於民國112年底,因案入監服刑,就未再繳納,尚欠約60萬元。

行政執行官調查發現,朱男於去年底假釋後,曾於今年4月間出境1週,即通知朱男到場報告財產狀況及繳清罰鍰。朱男於8月18日到場說明,因涉及2起刑案,長期出入地檢署及法院,才無法顧及移送執行案件。假釋出獄後,已自我醒悟,深覺不能再放浪形骸過活,即開始與父母及家人修善關係,目前在父親經營的包子店工作,每日自凌晨3點忙到下午1點許,父親有發給薪資,今年出國是與家人同遊越南,由家人出資。願分期每期繳納1萬2000元。

新北分署呼籲,民眾切勿酒(毒)駕,並應確實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以免害人害己。萬一遭受裁罰,亦應自動繳納罰鍰或辦理分期繳納,以免遭受強制執行,切勿輕忽新北分署對於酒(毒)駕罰鍰案件,持續強力執行的決心。

照片來源: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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