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歲男騎士見警秒撇頭 自爆通緝身分還加碼認吸毒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高雄市前鎮警分局草衙派出所員警,日前上午9時巡邏經過前鎮區德昌路時,發現58歲陳姓男機車騎士,與警方眼神交會瞬間,竟眼神閃爍、急忙撇頭,異常舉動也立即引起員警注意。前鎮警分局表示,員警上前攔查,還沒開始查驗身分,陳男就主動坦承自己是通緝犯!更令人意外的是,談話過程還加碼自爆「3天前才剛吸毒」。原本只是一次眼神交會,竟意外揪出毒品通緝犯,還涉嫌毒駕上路!
警方表示,員警查證後發現,陳男駕照早因毒駕被註銷,如今竟再度違法騎車上路!而且他因毒品案件未入監服刑,自今年9月起被高雄地方檢察署通緝。面對員警盤查,陳男不僅毫不隱瞞通緝身分,還坦承3天前曾施用毒品,坦率程度,讓員警始料未及。實施毒品唾液快篩後,結果真的呈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陽性反應,當場再揪出涉嫌毒駕違法行為。
前鎮警分局表示,全案訊後除依毒品通緝,解送高雄地方檢察署歸案外,陳男另外涉觸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刑法》公共危險罪嫌等,也依法移送地檢署偵辦。至於陳男交通違規部分,依法舉發。包括無照駕駛,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相關規定,最高可處新台幣3萬6000元罰鍰;吸食毒品後駕車,依同條例第3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最高可處9萬元罰鍰,兩項違規合計最高恐面臨新台幣12萬6000元罰鍰。
前鎮警分局長黃元民表示,接獲司法機關通知,應依規定到案,切勿心存僥倖逃避法律責任;施用毒品後駕車,更可能因精神恍惚、判斷力下降,危及無辜用路人安全。也強調,「通緝躲得了一時,躲不過法網;毒駕上路,絕不寬貸」,將持續強力查緝毒品犯罪及危險駕駛,守護市民生命與交通安全。
照片來源:高雄市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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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歲男子為何會被警方攔查並發現是通緝犯?
高雄市前鎮警分局草衙派出所員警於日前上午9時巡邏時,發現一名58歲陳姓男機車騎士在與警方對視瞬間眼神閃爍並急忙撇頭,引起員警注意上前攔查。在員警尚未開始查驗身分前,陳男便主動坦承自己是通緝犯,並加碼自爆3天前曾吸食毒品。警方查證後發現陳男駕照因毒駕已被註銷,且因毒品案件自今年9月起被高雄地方檢察署通緝。經唾液快篩,結果呈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陽性反應,確認其涉嫌毒駕。
陳男除了通緝身分外,還觸犯了哪些罪嫌?
陳男因毒品案件遭通緝,並在接受盤查時被驗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因此觸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刑法》公共危險罪嫌。此外,他無照駕駛及吸食毒品後駕車的交通違規行為,也將面臨最高新台幣12萬6000元的罰鍰。
警方對於毒駕及通緝犯的態度為何?
前鎮警分局長黃元民強調,通緝犯應依規定到案,切勿心存僥倖。施用毒品後駕車極為危險,可能危及用路人安全。警方將持續強力查緝毒品犯罪及危險駕駛,以守護市民生命與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