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中秋節臨近,彰化蛋黃酥名店不二坊再度掀起搶購熱潮。不二坊老闆紀敏彥為防堵假貨流竄市場,親自跟團購買蛋黃酥進行查核,發現包裝盒和塑膠提袋商標疑似仿冒,隨即報案處理。

涉案的團購主張雅婷在桃園藝文廣場附近經營藥妝店,外號「水水公主」,近四年積極經營網路團購事業,曾轉售多家知名美食商品。從2022年6月底開始,張雅婷與代購車手陳鵬宇、團購主隋文伶形成三人合作模式,在臉書、LINE群組及蝦皮購物等多個平台銷售不二坊蛋黃酥。

台北地檢署指揮保二總隊偵辦後,計算出全案共銷售7342盒6入蛋黃酥及129盒15入蛋黃酥。檢方認定張雅婷明知大部分蛋黃酥是仿冒品,仍冒用商標銷售,涉犯刑法加重詐欺罪及商標法相關罪名。合作夥伴隋文伶則因檢方認定不知情而獲不起訴處分。

張雅婷面臨刑事詐欺及侵害商標權兩件訴訟。今年4月,她在詐欺案中獲判一審無罪。不二坊對面攤販和團購車手出庭作證,證實張雅婷確實派人到店取貨或向周邊店家收貨,因此法院對張雅婷是否明知販售仿冒品存疑。

案件的關鍵疑點在於數量落差。檢警認定仿冒蛋黃酥多達7471盒,但從隋文伶住家查扣的報價單顯示,她僅向張雅婷進貨488盒6入蛋黃酥與1盒15入蛋黃酥,兩者落差近7千盒。由於雙方未留存訂單、契約或LINE對話紀錄,形成團購主互相推諉的「蛋黃酥羅生門」。此外,張雅婷實際收款僅44萬元,若真銷售7342盒應收到209萬元,北院因此認定仿冒品來自張雅婷的事證不足。

在商標權侵害案件中,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的判決更指出,判斷是否仿冒的重點應該是蛋黃酥本體真偽,而非僅針對外盒和提袋。法院認為不二坊只提出包裝商標鑑定,未對蛋黃酥本體進行任何分析,難以說服法官,因此判決不二坊敗訴。

張雅婷回應表示,她是向店家或附近代購業者購買,並無特殊管道,取得數量不多卻遭提告,過程讓她身心俱疲,已不再經營不二坊相關生意,連其他團購業務也暫停。對於官司尚未落幕,她表示相信司法會給予清白。不二坊委任律師則回應,紀敏彥提告的初衷是捍衛消費者權益,對於判決結果深感遺憾,認為原審認事用法有違誤之處,已依法提起上訴,靜待二審法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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