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走路順手牽羊偷單車 37歲男隨意丟車滅證仍落網
📋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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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南港區發生腳踏車竊盜案,車主一週後才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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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鎖定一名37歲許姓男子涉嫌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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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男落網後供稱,竊取腳踏車後已隨意丟棄並忘記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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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呼籲民眾妥善保管財物並加強防竊措施。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台北市南港警分局日前獲報,有車主停放在南港路三段一帶、店門口的自用腳踏車疑遭竊,價值約2000餘元。南港警分局表示,員警立即展開調查,透過監視器畫面,鎖定37歲許姓男子涉嫌重大。雖然許男居無定所,但員警日前循線將許男查緝到案。他則表示,騎車竊走後已隨意棄置,而且忘記丟在哪裏了。訊後依竊盜罪嫌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警方表示,起初被害人發現放置於店門口的腳踏車,不見蹤影了,以為是住在附近的民眾,因急需而借用,所以當下未報案處理。但一週後始終未見有人歸還車輛,才驚覺遭竊,隨即至派出所報案求助。員警立即調閱沿線監視器畫面,發現1名男子行跡可疑,趁著夜晚無人經過之際,將單車騎走。
南港警分局表示,掌握竊嫌犯案路線及特徵後,員警便循線將許男查緝到案。初步調查,許男當時疑因飢餓,又看見未上鎖的腳踏車就在眼前,便心生歹念,趁四下無人時順手騎走。騎走後又隨意棄置,而且已忘記丟在哪裏了。
南港警分局呼籲,竊取他人財物,涉犯刑法竊盜罪,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民眾對自身財物應妥善保管,做好防竊措施,避免宵小有機可乘,警方將持續查緝不法,守護民眾財產安全。
照片來源:台北市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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竊盜腳踏車的竊賊如何被逮捕?
一名37歲許姓男子因竊盜腳踏車遭逮捕。該男子在台北市南港區隨意丟棄贓車,並聲稱已忘記棄置地點。南港警分局獲報後,透過監視器畫面鎖定許男涉案,並循線將其查緝到案。全案依竊盜罪嫌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延伸問答
被竊腳踏車的價值多少?
被竊的腳踏車價值約2000餘元。車主在一週後才發現車輛未歸還而報案。
竊盜腳踏車會面臨什麼刑責?
竊取他人財物觸犯刑法竊盜罪,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
相關組織:
南港警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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