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壢文創夜市開幕在即!營業核准仍未過 原因曝光
📋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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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經濟發展局表示,「中壢文創夜市」申請尚未核准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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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市因交通影響、環境衛生、人流動線及停車等問題,業者需提出具體改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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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者自行宣傳6月13日開幕,經發局提醒攤商及民眾注意,避免參與未經核准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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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核准擅自營業將面臨罰鍰,並可能被勒令停止營業或採取強制措施。
相關組織:
桃園市經濟發展局
有關「中壢文創夜市」申請設置攤販集中區一案,桃園市經濟發展局今(27)日表示,該夜市依「桃園市攤販集中區管理自治條例」提出申請,目前尚未核准營業,呼籲攤商及民眾務必留意,勿參與未經核准之夜市營業活動,以避免衍生消費爭議及觸法風險。
經發局指出,「中壢文創夜市」案廠商依「桃園市攤販集中區管理自治條例」於115年1月20日提送申請,經市府跨局處審查,但交通影響、環境衛生、人流動線及停車等問題相關配套措施,尚待業者提出具體改善與因應方式,因此該案尚未經市府核准設置。
針對業者於網路及社群媒體自行招商及宣傳行銷資訊,聲稱將於6月13日正式開幕,經發局表示,屬申請人個別行為,不代表中壢文創夜市已獲核准,提醒攤商及民眾應留意,避免至未經核准之夜市營業與活動。
經發局強調,未經核准即擅自設置及營業,將依「桃園市攤販集中區管理自治條例」第19條規定,「違反第四條第三項規定,未經許可擅自營業者,依有關法律規定予以裁處,有關法律未規定者,處行為人、申請人、使用人或管理人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並應命其立即停止營業。經命停止營業仍繼續營業者,得按次處罰,必要時,得採取封閉、強制拆除或其他回復原狀之方法。」辦理。除立即派員到場命令停止營業外,如有搭建違規設施,於期限內未自行拆除恢復,為維護公共安全,將依法進行拆除作業。
經發局重申,對於未經核准攤集區擅自營業,將依「桃園市攤販集中區管理自治條例」規定辦理,並持續加強巡查及稽查作業,以維護合法業者及消費者權益。
本文章來自《桃園電子報》。原文:中壢文創夜市開幕在即!營業核准仍未過 原因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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