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傳媒/記者楊德維報導】中秋節、國慶日連假接連到來,民眾歡慶佳節之際,施放爆竹煙火增添節慶氣氛,也不能忽略公共安全。高雄市消防局第一大隊第一中隊及轄內各分隊近日針對金香舖、賣場等可能販售爆竹煙火場所,加強相關安全宣導,提醒業者及民眾遵守規定,降低意外事故發生機率。

第一中隊中隊長林志遠帶領轄內單位前往金香舖、賣場等場所,向業者宣導爆竹煙火販售、儲存及施放安全事項,提醒不得接受地下工廠委託加工,也不得販售或非法儲存來源不明的爆竹煙火;儲存、販賣爆竹煙火時,應依相關規定辦理,並不得超過法定管制量。

消防局也提醒民眾,選購及施放爆竹煙火前,應確認產品是否具有認可標示,並依照產品使用說明正確施放;業者不得販售爆竹煙火給兒童,也不得以無法辨識購買者身分的方式販售。

新興分隊分隊長陳宗揚提醒,家長、監護人或實際照顧兒童的人員,應陪同兒童施放一般爆竹煙火,避免因操作不當發生危險。此外,夜間22時至翌日8時,不得施放具有爆炸音或笛音的爆竹煙火,以免影響夜間安寧;同時也不得在主管機關公告的禁止施放區域施放爆竹煙火。

高雄市消防局表示,爆竹煙火雖能增添節慶歡樂氣氛,但施放前仍應熟悉相關法令及安全事項。透過持續宣導與提醒,希望民眾在中秋及國慶連假期間遵守相關規定,兼顧節慶歡樂與公共安全,共同營造安全、安心的歡度佳節環境。

(圖片來源:高雄市消防局第一大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