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賞月、國慶同歡! 彰化消防局籲謹慎燃放爆竹煙火
📋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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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節與雙十國慶將至,彰化縣消防局呼籲民眾謹慎燃放爆竹煙火,以防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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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彰化縣已發生4起與爆竹煙火相關的火災,顯示潛在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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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局提醒民眾選購有認可標示的產品,並在安全地點、遵守使用說明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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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滿12歲兒童施放需由成人陪同,並禁止施放特定類型的煙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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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有施放爆竹煙火的時間與區域限制,違者將受罰。
相關人物:
施順仁
相關組織:
彰化縣消防局
中秋節和雙十國慶接連報到,民眾歡聚之餘,常會施放爆竹煙火增添節慶氣氛;彰化縣消防局特別提醒民眾,施放不慎恐怕引發火災或造成人員受傷,主動派員前往社區、宮廟宣導,務必謹慎燃放爆竹、煙火,嚴防引發火災危害!
根據彰化縣消防局統計,今年度(115年)截至6月底,全國因燃放爆竹煙火,引起的火災共計113件;彰化縣境內也發生4件相關火災;其中今年初在「花壇鄉」引發的火警,疑似因施放爆竹煙火,引燃周邊可燃物,造成財物嚴重損失,呼籲民眾在歡度佳節之餘,務必注意施放安全。
縣府消防局長施順仁也提醒,購買一般爆竹煙火應認明「認可標示」,並依使用說明施放;選擇空曠、安全地點,遠離人群、車輛、建築物及易燃物,避免手持、堆疊或大量同時施放。未滿12歲兒童施放時,應由父母、監護人或實際照顧者陪同,且不得施放飛行類、升空類及摔炮類產品。
此外,依「彰化縣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自治條例」規定,每天入夜後10時到翌日上午6時前,不得施放會產生笛音或爆炸音的一般爆竹煙火;專業爆竹煙火應由具資格人員施放,並於施放5日前向消防局提出申請,經許可後始得施放,以免受罰。
彰化縣消防局在今年(115年),已辦理611場次防火宣導,並將持續加強爆竹煙火安全宣導及場所查察,呼籲民眾牢記「合法選購、正確施放、兒童陪同、時間規定」,共同維護公共安全與社區安寧,平安歡度佳節。(李河錫報導)
這篇文章 中秋賞月、國慶同歡! 彰化消防局籲謹慎燃放爆竹煙火 最早出現於 中廣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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