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新法規「27萬繳國庫」累加無上限 違規重罰當場沒入車輛
毒駕事件頻傳,交通部預告修法,包含汽車毒駕拒測首次最高罰27萬,而自行車及微型電動二輪車拒絕接受酒精或毒品測試,拒測罰鍰提高至2.4萬,並沒入車輛,累加並無上限,力拼今年第四季上路。
交通部說明,8月17日總統公布嚴懲毒駕所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修正內容包含提高毒駕罰鍰額度、增訂毒駕、吸食毒品吊銷駕駛執照處分、增訂毒駕同車乘客責任、提高毒駕吊銷後再無照上路罰鍰額度、須完成戒癮治療、重新考驗合格後1年無再次違反始發給駕照、沒入車輛等。
交通部配合新修正規定,於115年9月18日預告所涉4項子法修正草案,包括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交通部公路總局沒入車輛或物品移送保管處理辦法、酒駕防制教育及酒癮治療實施管理辦法,以律定相關實務執行規定。
交通部修法包括無照駕駛及毒駕當場暫代保管其車輛規定、沒入車輛之拍賣及保管、施用毒品吊銷駕駛執照管轄機關、加速辦理毒駕相關案件裁罰、明定警察機關確認之認定基準及認定時點、酒駕毒駕防制教育訓練課程,及應檢附完成毒駕防制教育、觀察勒戒、強制戒治、毒品戒癮治療或毒品危害講習之證明(件)等。
拒絕毒駕快篩「重罰27萬」累加無上限
根據規劃,汽、機車駕駛人若經查獲毒駕,機車罰12萬元、汽車罰15萬元,再犯者機車罰21萬、汽車24萬,三次以上再加罰9萬;拒絕接受唾液毒品快篩,汽、機車駕駛人初犯罰27萬,10年內再犯提高至45萬,第3次以上加罰18萬,累加並無上限,並且吊銷駕照、公布姓名及照片、吊扣車牌2年。
若是自行車及微型電動二輪車拒絕接受酒精或毒品測試,罰鍰由4800元提高至2萬4千元,並禁止駕駛,微型電動二輪車可移置保管。此外,接受測試前飲酒、使用毒品,或發生事故後在接受測試前飲酒、使用毒品,罰鍰均為2萬4000元。
延伸閱讀:
黃仁勳豪訂千份救不了!40年「潤餅名店」熄燈 20間分店收光
【本文由《TVBS新聞網》授權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