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魚豪(安全與戰略研究人員)

前三篇分別談了責任半徑、人才形成,以及如何識人。
如果已經知道一個人目前能承擔多少責任,也判斷他的能力仍有發展空間,下一個問題便是:怎麼培養?
很多組織談人才培育,首先想到的是上課、受訓、輪調,或者取得更多證照。這些當然都有作用,但若把「育才」只理解成增加知識與技能,恐怕仍然不夠。
因為人才真正需要擴大的,不只是「會做多少事情」,而是能不能承擔更大的責任、處理更複雜的問題,並對自己的判斷與選擇負責。
換句話說:
育才的核心,不只是增加能力,而是逐步擴大一個人的責任半徑。
若將這個過程拆開來看,大致可以分成七個環節:先確認既有能力,再給予相應權限;依不同人才安排不同歷練;給時間觀察長期結果;提供必要回饋;允許合理錯誤;最後,不把升遷當成人才成長的唯一證明。

一、先有能力,再增加責任
培養人才不能拔苗助長。一個人還沒有穩定完成目前工作的能力,就急著交付更大的責任,最後得到的未必是成長,也可能只是失敗。
因此,育才的第一個原則,不是「趕快給他更大的舞臺」,而是先確認他在現有責任範圍內已經具備相對穩定的能力。
所謂穩定,不是每件事情都不出錯,而是即使遭遇不同情況,仍能掌握任務、辨識問題、找到方法,並從錯誤中修正。
只有當原有責任開始能夠被穩定承擔,才有理由進一步增加新的責任。
所以,人才培育不是一次跳級,而比較像逐步增加負荷。先把一件事情做好,再學會同時處理幾件事情;先對自己的工作負責,再開始對別人的工作結果負責。

二、給任務,也要給相應的權限
有些組織看似願意培養人,實際上卻只增加工作,不增加權限。事情交給他做,資源不能決定;責任要他承擔,人員不能調整;出了問題要負責,做決定之前卻必須層層請示。
這不是授權,而只是把工作往下堆疊。
真正具有培育作用的任務,必須讓一個人在適當範圍內擁有選擇空間。因為沒有選擇,就沒有真正的判斷;沒有判斷,也就很難培養責任。
當然,授權並不等於放任。責任愈大,界線反而愈需要清楚:哪些事情可以自行決定?哪些事項必須回報?哪些風險不能承擔?一旦超出範圍,又應該向誰尋求協助?
因此,好的授權不是「你自己看著辦」,而是:
我告訴你目的、資源與界線;至於怎麼完成,在一定範圍內由你判斷。

三、將才要給任務,帥才要給取捨
如果不同人才所承擔的責任半徑不同,培養方式自然也不應完全相同。對可能成為將才的人,首先要讓他學習的是任務與責任。
給他明確目標、有限資源與一定程度的自主權,看他能不能把事情完成,也看他在遭遇問題時,是等待指示,還是能夠理解目的、調整方法並承擔結果。
但到了帥才層次,單純「把任務做好」已經不夠。
因為帥才真正要處理的是取捨。這時候應該讓他面對的,不再是一件獨立的工作,而是幾件同時重要、資源卻不足以全部滿足的事情。
讓他決定先做什麼、後做什麼;資源給誰、不給誰;哪些局部成果可以犧牲,才能維持整體目標。
將才的歷練,是把事情做成;帥才的歷練,是知道哪些事情值得做,以及哪些事情必須放棄。

四、相才要給時間,看他留下什麼
相才更難培養。因為制度、人才、資源與組織文化所產生的後果,往往不是幾個月就能看出來。
一項短期看似有效的措施,可能一年後開始產生負擔;一個當下效率很高的制度,可能是靠少數人長期超額承擔才能維持;一個任期內漂亮的成果,也可能只是把問題留給下一任。
因此,如果要觀察一個人有沒有更長期的治理能力,就不能只看他「任內完成多少事情」。
還要看:
他有沒有培養可以接手的人?
他建立的制度,在他離開後能不能繼續運作?
他今天為了達成目標使用的資源,有沒有留下日後必須償還的成本?
當他不再坐在那個位置上,組織留下的是能力,還是對他個人的依賴?
所以筆者會把三種人才的培育方式概括成三句話:
將才,給任務,練責任;帥才,給全局,練取捨;相才,給時間,練治理。

五、回饋要指出問題,也要說明為什麼
給任務而沒有回饋,只能算使用人力,未必算培育人才。一個人在新的責任範圍裡作出判斷之後,需要有人協助他重新檢視:當時看到了什麼?忽略了什麼?如果重新選一次,是否還會作出相同決定?
好的回饋,不只是告訴他「這裡做錯了」,而要讓他理解:
錯的是資訊判斷、優先順序、溝通方式,還是對後果的估計?
如此才可能把一次經驗轉化成下一次可以使用的能力。這也是良師、前輩與主管在育才過程中的重要作用。
他們真正要留下的,不只是答案,而是思考問題的方法。

六、允許犯錯,但不能容許重複犯同樣的錯
培育人才必然伴隨風險。如果組織完全不能接受錯誤,就很難真正授權;沒有授權,也很難知道一個人在真實責任下會怎麼判斷。
但「容錯」不能理解成犯錯都沒有關係。
真正有意義的容錯,應該建立在幾個條件上:錯誤是否出於合理判斷?是否事先評估過風險?發現問題後是否立即處理?事後是否願意檢討並修正?
而前一個階段的回饋,正是判斷錯誤究竟有沒有轉化成學習的重要依據。
如果問題已經被指出、原因也已經釐清,一個人卻仍反覆在相同地方犯下相同錯誤,那就不能一直用「培養人才」來解釋。
這時候需要重新判斷的,可能是他的能力、態度,甚至是否適合承擔這項責任。所以培育人才真正要觀察的,不是「有沒有犯錯」,而是:
犯錯之後,有沒有形成新的能力。

七、不要把「升遷」誤認為「培育成功」
最後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問題。人才培育的成果,不應只有升遷。
有人經過多年歷練,成為極為成熟的專業人才;有人適合帶領小型團隊;有人可以整合不同部門;也有人具有處理更長期制度問題的能力。
如果組織只有一條向上的管理職務階梯,就很容易把「升任主管」當成人才成長的唯一證明。
結果可能出現兩種浪費。
一種,是把優秀的專業人才推到他並不適合的位置;另一種,是讓不願意擔任主管的人認為,只要不往上升,就等於沒有發展。
因此,育才真正要做的,不是把每一個人都培養成主管,而是讓不同的人,在適合自己的方向上增加能力與責任。
責任半徑可以向外擴大,也可以在某一領域向內深化。
兩者都是人才成長。
育才,本質上是有控制地交出責任

綜上所述,人才不是靠幾堂課「培養出來」的。
課程可以提供知識,前輩可以提供經驗,制度可以提供機會,但一個人能不能真正成長,最終仍要回到實際責任之中接受檢驗。
先讓他做事。再讓他作決定。再讓他面對取捨。最後讓他承擔決定所留下的後果。
在這個過程中,組織一方面要給予空間,另一方面又必須保留必要的界線、回饋與修正。
因此,育才不是放手不管,也不是永遠替他把風險擋掉。
育才,是在可承受的風險範圍內,逐步把更大的責任交給一個人,看看他能不能接住。如果接得住,再往外一步。如果接不住,就回頭看問題究竟出在能力、經驗、方法、意願,還是這個位置原本就不適合他。
知道怎麼識人,是第三步;知道怎麼育才,是第四步。
但一個人即使被培養出來,如果最後放錯位置、給錯任務,甚至因為組織制度而把人才消耗掉,前面的努力仍可能白費。
所以接下來還有最後一個問題:人才培養出來之後,我們真的會用嗎?

(照片翻攝示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