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網編輯方笙楠臺北報導】近日發生民眾於打工場所遭他人在自備飲水中摻入不明藥物,飲用後出現身體不適情形,引發社會關注。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呼籲,工作場所是日常生活的重要場域,即使面對雇主、主管、同事或熟識者,仍應尊重他人身體自主及安全界線,任何未經同意於他人飲食中摻入不明物質的行為,都不應被視為玩笑。

臺北市婦幼警察隊表示,民眾於工作場所中私人飲(食)品及藥品,儘量放在自己工作位置附近、公共明亮處或監視器可以涵蓋的位置,如發現飲(食)品出現異常味道、顏色、混濁或容器有遭開啟跡象,應停止飲用;如是長時間離視線,又無法確認期間是否遭人碰觸,與其反覆檢查,不如直接更換。若飲食後突然出現異常嗜睡、暈眩、心悸、四肢無力、意識模糊或記憶中斷等情形,應立即告知可信任的人或撥打110或119求助,儘速就醫。

另外,懷疑遭人下藥時,儘可能保留剩餘飲(食)品、杯子、水壺、瓶蓋、吸管及包裝等,不要清洗或丟棄;同時記下飲用時間、出現症狀時間、當時在場人員、事發位置、監視器位置、對話紀錄、工作排班紀錄等資料,也記錄身體不適症狀及持續時間,以利警方後續調查及醫療處置。

除了飲食安全,也可建立簡單的「安全備援」。新到職時可將工作地點、店家名稱、上下班時間及聯絡方式告知家人或朋友;遇有深夜下班、臨時加班或需要與他人單獨留在店內等情況,可事先傳訊息告知親友,必要時開啟手機定位分享。若雇主、主管或同事出現刻意灌酒、提供不明藥品、要求進入隱密空間、不合理肢體接觸,或其他讓自己感到不舒服的行為,不因對方是熟人或掌握工作權力而勉強配合,應優先離開不安全的環境並向外求助。

臺北市婦幼警察隊提醒,任意於他人飲食中摻入不明物質,如造成身體或健康受損,可能涉及傷害等刑事責任;若利用藥物使他人陷入無法或不知抗拒的狀態而為性行為,更可能涉及妨害性自主相關重罪。而如有懷疑在意識不清期間遭受性侵害情形,應儘速撥打110報警,即使部分過程因藥物作用而記憶模糊,不代表無法求助,可將自己「最後記得的事情」及「恢復意識後發現的異常」如實告知警方及醫護人員,由專業人員協助後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