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十周年再掀法律戰?菲擬再向中提告南海案 鎖定珊瑚礁等環境損賠
菲律賓與中國南海爭端可能從海上對峙延伸至國際司法戰場。根據《南華早報》報導,菲律賓國際安全研究學會主席班拉奧伊(Rommel Banlaoi)透露,菲方已開始準備相關法律文件,新案可能鎖定中國在南海造成的海洋環境破壞、經濟損失,以及違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的相關責任。
班拉奧伊是在中國海南三亞舉行的相關研討會上,透露這項消息。他說,菲律賓確實正在考慮對中國提出另一宗法律案件,並已著手準備必要文件。不過,是否正式啟動訴訟,最終仍由總統小馬可仕(Ferdinand Marcos Jr.)決定,因此目前仍屬政策研議及法律準備階段,並非已正式提出訴訟。
這項發展受到關注,主因2026年適逢菲律賓2016年南海仲裁案裁決十周年。當年菲律賓透過海牙仲裁程序取得有利裁決,仲裁庭否定中國九段線所主張、超出《海洋法公約》範圍的歷史性權利,並針對中國在南海填海造島及海洋環境破壞作出不利認定。若菲律賓再次採取法律行動,將使南海爭端從海域權益及島礁主權爭議,進一步擴大至環境責任與經濟賠償。
從2016年仲裁裁決切入 環境破壞成為新訴訟核心
不過,菲律賓這次可能提出的新案,與2016年南海仲裁案明顯不同。當年主要爭議集中在中國九段線主張、南海海域權利及島礁法律地位;這次菲律賓可能將重點放在中國填海造島、挖泥及相關活動對珊瑚礁生態系統造成的損害,要求中國承擔環境責任,甚至進一步提出賠償要求。
2016年7月12日,海牙仲裁庭公布裁決,認定中國在南海部分海域的歷史性權利主張沒有《海洋法公約》所允許的法律依據。仲裁庭也認定,中國在南沙群島多處珊瑚礁進行大規模填海造島,造成嚴重且不可逆的環境破壞,未能履行公約所規定的海洋環境保護義務。
美國戰略與國際研究中心(CSIS)今年7月27日曾刊出分析文章,重新檢視2016年仲裁裁決中的環境責任部分。文章指出,仲裁庭認定中國相關活動違反《海洋法公約》第192條及第194條,涉及保護及維護海洋環境,以及防止、減少和控制海洋環境污染的義務。
這些裁決內容可能成為菲律賓第二次法律行動的重要依據。相較重新挑戰中國的南海權利主張,菲律賓若能提出具體海域受損範圍、珊瑚礁破壞程度及經濟損失資料,將有機會把爭議轉化為更具體的環境損害責任問題。
路透曾披露求償計畫 挖泥、採捕硨磲及填海造島成證據焦點
事實上,菲律賓研議第二次法律行動並非最近才出現。路透早在去年初即曾報導說,菲律賓司法部長雷穆拉(Crispin Remulla)當時表示,政府正在研究向中國提出第二宗國際法律案件,並將決定適用的國際司法平台。他曾提及海牙常設仲裁法院及國際法院(ICJ),並表示菲律賓希望以民事求償方式,要求中國為南海海洋環境破壞支付賠償。
雷穆拉當時透露,菲律賓海岸防衛隊及其他第一線機關已蒐集相關證據,政府正研究如何將海洋環境損害轉化為法律求償。菲方指控中國在南海進行大規模挖泥、採捕硨磲及珊瑚,以及填海造島等活動,對珊瑚礁和海洋生物多樣性造成重大損害。
其中,硨磲採捕問題尤其受到菲律賓關注。硨磲是大型海洋貝類,部分種類受到國際保育規範保護,採捕過程可能涉及刮除海床及破壞珊瑚礁。菲律賓曾公開相關照片與影片,指控中國漁民在黃岩島及周邊海域採捕硨磲及其他海洋生物,造成海洋生態破壞。
美國戰略與國際研究中心旗下亞洲海事透明倡議(AMTI)也曾針對南海珊瑚礁破壞進行研究。路透引述CSIS研究指出,中國在南海的建設活動已掩埋超過4600英畝、約1861公頃的珊瑚礁。這些研究及菲律賓蒐集的現場資料,可能成為未來訴訟中釐清環境損害及責任歸屬的重要證據。
不過,中國否認破壞南海海洋生態,也曾反指菲律賓在仁愛礁的活動造成環境損害。雙方對於南海環境破壞的責任歸屬,仍存在根本分歧。
中國不承認2016年仲裁 第二案管轄權與執行成難題
菲律賓若正式提出第二案,首先必須面對國際司法管轄權問題。雷穆拉過去曾提及常設仲裁法院及國際法院,但兩者法律性質不同,菲律賓必須找到適當的法律依據,證明相關機構具有審理權限,不能僅憑單方面提出訴訟便要求中國接受審理。
其次,環境求償必須提出足以支持主張的證據,包括受破壞海域的位置、珊瑚礁損失程度、海洋生物多樣性變化,以及相關經濟損失的計算方式。如何證明特定活動與環境損害之間的因果關係,將是新案能否成立的重要關鍵。
更大的障礙則是中國對2016年仲裁裁決的立場。北京當年拒絕參與仲裁程序,裁決公布後也表示不接受、不承認,認為仲裁庭無權處理涉及中國領土主權及海洋權益的爭議。
菲律賓及部分國家則主張,2016年裁決具有最終性及法律拘束力。即使菲律賓再次取得有利裁決,國際社會仍缺乏能夠直接強制中國執行裁決的機制,如何讓法律結果轉化為實際賠償或行為改變,仍是難題。
馬可仕面臨外交時機考驗 南海爭端恐從海上對峙擴大至國際法戰場
菲律賓選擇在2016年仲裁裁決十周年之際重新研議法律行動,也具有外交與戰略考量。透過環境保護及海洋生態議題,馬可仕政府可重新強調2016年裁決的法律意義,爭取美國、日本、澳洲及歐洲國家支持,將南海問題提升至國際海洋治理層次。
但另方面,菲律賓與中國仍有經貿及外交往來,東協也持續推動南海行為準則(COC)談判。菲律賓若正式提出第二案,勢必增加與中國的外交摩擦,也可能影響區域協商進程。
目前最重要的觀察指標,是馬可仕是否批准正式提出訴訟,以及菲律賓最終選擇何種司法程序。若第二案成形,南海爭端將不再只是海警船對峙、島礁控制及海域主張,也將進一步延伸至珊瑚礁生態、海洋資源損失與跨國環境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