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老人福利法》修法,綜合所得未達申報標準或綜所稅率未達20%的65歲以上族群,由中央主管機關補助全額健保費,引發關注。衛福部長石崇良今天(19日)表示,依此次修法所設定條件,約83%的65歲以上長者落入所得稅率20%以下的範圍,且現行健保制度並非單純以年齡或報稅所得稅率判定民眾是否有能力負擔醫療費用,故此次修法不合理,全民好不容易維持至今的健保制度恐怕會面臨崩潰。
 

《老福法》修法通過 石崇良:所得稅率劃定補助門檻做法粗糙

 
立法院日前通過《老人福利法》第22條條文修法,內容明定長者是否能獲得健保費補助,將以稅捐機關核定的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為判斷依據,近1年綜合所得未達申報標準或綜所稅率未達20%、年所得新台幣133萬元為上限的65歲以上族群,由中央主管機關補助全額健保費。
 
對此,石崇良今天上午出席2026台灣全球健康福祉論壇,並於會前受訪表示,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等真正無力負擔費用的族群,才是政府最應優先照顧的對象,單純以所得稅率劃定補助門檻,做法過於粗糙。
 
針對律師賴中強日前發文指此次《老人福利法》修法,剝奪中低收長輩健保將原本法條中涵蓋的「全民健保保險費」、「部分負擔費用」及「保險給付未涵蓋之醫療費用」3項補助。石崇良證實修法後只剩健保費補助,原版「老人福利法」第22條規定,對無力負擔相關費用的老人,主管機關得對健保費、部分負擔,及健保未給付的醫療費用訂定補助辦法。
 
石崇良說,台灣全民健保的核心精神是全民共同負擔,對於確實無力負擔者,則由政府提供必要協助。他也說,現行健保制度並非單純以年齡或報稅所得稅率,判定民眾是否有能力負擔醫療費用,故此次修法不合理,全民好不容易維持至今的健保制度恐怕會面臨崩潰。
 

依據修法條件有83%長者符合 石崇良:可能衝擊健保永續運作

 
 
另依此次修法所設定條件,經盤點後發現,約83%的65歲以上長者落入所得稅率20%以下的範圍,若以此標準大幅擴大補助對象,將偏離全民健保量能負擔、互助互利的原則,可能衝擊健保制度的永續運作。
 
 

藍再提0到6歲健保費免繳 石崇良:健保應維持量能負擔精神


至於在野黨提出0至6歲兒童免繳健保費,石崇良說,健保應維持量能負擔的精神,讓所有人共同分擔保費,並由政府協助真正有困難的族群。而政府已持續透過多元政策,支持高齡者及育兒家庭,不僅透過所得稅扣除額等措施減輕長照家庭負擔,也透過人口政策相關措施提高育兒支持,包括每月5000元育兒津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