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減輕失能者入住住宿式照顧機構的經濟負擔,高雄市配合長照3.0政策,調升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額度,每人每月最高補助1萬5,000元、全年最高18萬元;符合資格的身心障礙者,另可加領每月5,000元補助。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提醒,115年度補助已自9月14日起受理申請,截止日期為12月16日,逾期不予受理,呼籲符合資格的民眾及家屬把握期限,及早提出申請。

衛生局表示,衛生福利部今年9月10日公告調整「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是長照3.0減輕家庭照顧壓力的重要措施。適用機構包括依法設立的一般護理之家、精神護理之家、老人福利機構(不含安養床)、身心障礙福利機構、住宿式長期照顧服務機構、兒童及少年安置及教養機構,以及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榮譽國民之家自費失能養護床及自費失智養護床等。

↑圖說:衛生福利部公告調整「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補助金額提高至每人每月1萬5,000元、每年最高18萬元。(圖片來源:高雄市衛生局提供)

在補助資格方面,經評估長照需要等級達第4級以上,或持有有效期限內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證明的住民,每月可獲補助1萬5,000元,全年最高18萬元。至於112年1月1日前已實際入住且持續居住的既有住民,即使未接受長照需要等級評估,或評估未達第4級,仍可依規定申請每月最高5,000元、全年最高6萬元補助,延續原有照顧保障。

此外,針對已領取「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且持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證明的民眾,115年度新增每月5,000元加碼補助,進一步減輕身心障礙者及家庭的長期照顧支出。

衛生局特別提醒,今年補助天數認定方式有所調整,申請時間將直接影響實際補助金額。114年12月31日前已入住且持續居住至115年的住民,補助天數可從115年1月1日起計算;但自115年10月1日起新入住機構者,以及往後年度的入住天數,則須從提出補助申請日起算。此外,每月實際入住天數須達當月日曆天數二分之一,才符合當月補助計算條件,因此建議民眾入住後儘早申請,避免因延遲送件而影響補助權益。

↑圖說:住宿式機構補助是支持失能者及家庭的重要照顧資源,符合資格的民眾應把握115年12月16日申請期限。(圖片來源:高雄市衛生局提供)

為方便市民申辦,高雄市政府採衛生局與社會局分工受理及審核,提供臨櫃、郵寄及機構代送等多元申請方式。入住一般護理之家、精神護理之家及住宿式長照機構者,可洽衛生局(07)713-1500轉1715;入住老人福利機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及榮譽國民之家者,可洽社會局(07)336-8333轉2448;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加碼補助,則可洽社會局(07)336-8333轉3949。

衛生局呼籲,住宿式機構補助是政府支持失能者及家庭的重要照顧資源,符合資格的民眾應把握115年12月16日申請截止期限,及早備妥相關文件提出申請。補助資格、申請文件及辦理方式,可至高雄市政府衛生局網站查詢,或撥打長照服務專線1966洽詢,讓政府資源及時挹注家庭照顧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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