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文忠秀「爆料證據」 籲教育部、警大徹查林月琴博士論文倫理爭議
立委林月琴博士論文為何引發倫理爭議?
苗栗市長余文忠於10月5日表示,立委林月琴的博士論文被質疑跳過關鍵的研究倫理審查(IRB),且訪談同意書與獄方核准公文等程序亦有疑慮。他指出,有熱心研究者提供事證,發現同門同期、早一年完成的博士論文,皆在IRB監督下執行並載明審查編號與核准期間。余文忠質疑林月琴的論文是否因特權、閃避或無法通過審查而規避了應有的學術倫理程序,呼籲教育部與警大徹查此事。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徐德芬/苗栗報導
立委林月琴的博士論文,近日陷入倫理爭議,不僅跳過最關鍵的研究倫理審查(IRB),連訪談同意書與獄方核准公文等法律與倫理程序亦遭疑慮。苗栗市長余文忠今(5)表示,有熱心研究者向他陳情爆料,同門同期博士論文早一年即通過IRB。他質疑林月琴立委博論「特權?閃避?還是根本過不了審?」呼籲教育部與警大徹查。
余文忠表示,熱心研究人員提供事證資料,經他比對調閱國立中央警察大學同期畢業之博士論文發現,早林月琴一年完成的同門博士論文,不僅全程在研究倫理委員會(IRB)監督下執行,更於論文中詳細載明審查編號與核准期間。讓人嚴正質疑「同一位指導教授、同一套警大社科研究體系,別人恪遵法規送審,為何獨獨林月琴可以跳過?這是享特權、故意閃避,還是根本過不了審而硬凹到底?」
余文忠說,該名熱心研究人員向他表示,比對中央警察大學犯罪防治研究所105年1月28日完成的博士論文《親密關係暴力加害人暴力行為中止之研究-權力的運作與變化》,該論文與林月琴博士論文出自同一位指導教授。該篇論文於第三章第七節中,極其嚴謹且詳細地載明:研究者參與研究倫理相關課程訓練之證明;通過人體試驗委員會(IRB)審查之正式編號;明確記載研究核准執行期間(2014/3/10-2016/12/31),並強調全案均在研究倫理委員會的管理監督下執行。
「爆料研究人員提出三大尖銳質疑:林月琴為何享有『免審特權』?」余文忠轉述研究人員痛批,該篇論文比林月琴博士論文發表時間早了一整年,事實證明當時警察大學與指導教授對於社會科學研究導入IRB審查機制早已具備高度共識與制度化程序。既然同門、同一位指導教授、同一研究範疇(皆涉及敏感與易受傷害族群)的博士論文都嚴格遵守IRB規範,為何晚一年發表的林月琴博士論文卻完全無視研究倫理審查?是否耍特權、擺平程序?或仗著政治或社會資源施壓,讓校方與研究程序對其「開後門」,享有一般研究生沒有的免審特權?甚至故意閃避倫理委員會監督?
此外,林月琴是否深知其研究方法(如由監獄主管詢問受刑人意願、空白同意書等),加上對象包含獄中女性受刑人與3歲半以下幼兒。無法通過專業倫理委員會的嚴格審查,為求順利畢業而選擇蓄意繞過IRB監督?
余文忠指出,所謂「真理越辯越明、事實越理越真」,林月琴對於自己的論文爭議,選擇用逃避真相、找人背書、堆疊謊言的方式面對,反而只會讓更多追求真理和事實的人跳出來,堅持正義之舉,他並呼籲教育部、中央警察大學及相關學術倫理委員會應立即主動立案調查,開誠布公,給學術界與社會大眾一個清楚交代。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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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月琴博士論文的具體疑慮有哪些?
論文被質疑跳過研究倫理審查(IRB),且訪談同意書與獄方核准公文等法律與倫理程序也遭疑慮。此外,有同門論文早一年通過IRB,引發其論文是否享有特權或刻意閃避審查的質疑。
為何同門的博士論文有IRB審查,林月琴的卻沒有?
根據余文忠的說法,一位同門同期、早一年完成的博士論文,在論文中詳細載明了研究倫理審查編號與核准期間,並強調全案均在IRB管理監督下執行。這讓外界質疑,為何同一位指導教授、同一套警大社科研究體系下,林月琴的論文卻能跳過此程序。
余文忠呼籲教育部與警大進行什麼調查?
余文忠呼籲教育部、中央警察大學及相關學術倫理委員會應立即主動立案調查,針對林月琴博士論文的研究倫理爭議,釐清其是否享有「免審特權」、刻意閃避程序,或是其他問題,並向學術界與社會大眾給予清楚的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