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任房東借出郵局帳戶 租客竟成詐團幫兇淪警示帳戶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1名補教老師,疑因信任房東,竟將自己的郵局帳戶,借給對方收取所謂的「網路賣貨款項」。不料帳戶竟遭詐騙集團利用,直到前往郵局查詢帳戶,無法使用時,才驚覺已成為警示帳戶,而懊悔不已。台中市第二警分局提醒,詐騙集團不只利用陌生人,更可能透過熟人關係取得帳戶,民眾切勿因信任而出借「存摺」、「提款卡」或「帳戶」等,以免觸法又害人。
第二警分局表示,轄區文正派出所日前下午3時許,接獲轄內郵局五權分行通報,1名柯姓男子至郵局詢問,帳戶無法使用的情形,但經行員查詢發現,帳戶已遭列管。警員許文溥、沈冠均及警專實習生徐健程等,到場查證身分並關懷詢問,起初柯男對於帳戶使用情形支吾其詞,在員警耐心了解後,他才坦承,因信任房東,對方以協助收取「網路賣貨款項」為由,請他提供帳戶使用。他強調,未收取任何報酬,也未察覺異狀。
警方表示,雖然柯男表示,自己雖有車貸及租屋等經濟負擔,但從未想過藉由違法方式獲利,只因過於信任房東,才一時疏忽將帳戶,交由對方使用。如今不僅帳戶遭列管,也可能因此衍生相關法律責任,讓他十分懊悔。員警將持續釐清案情,並依法追查涉案人員,是否涉及詐欺、洗錢等不法情事,也會追溯資金流向,積極向上溯源偵辦。
第二警分局提醒,詐騙集團為規避查緝,常以親友、同事、房東、房客等熟人關係博取信任,誘使民眾出借金融帳戶,再作為詐騙贓款流向的工具。一旦帳戶遭犯罪集團利用,不僅可能成為警示帳戶,影響個人金融信用,更可能涉及刑事責任。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110報案查證,共同守護自身財產安全,避免成為詐騙集團利用的對象。
照片來源:台中市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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