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以許姓、張姓男子為首的詐騙集團,利用網路電話交換器機房以假檢警手法隱匿來電號碼之方式向被害人施詐,詐騙了66位被害人,不法所得超過1億元以上,苗栗地檢署今(26)日依組織犯罪、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等罪嫌起訴許、張等20名詐團成員,並具體求處3年到15年不等徒刑,另以幫助詐欺取財罪嫌起訴申請人頭門號的黃姓女子等8人。

苗檢指出,這個詐欺集團係由被告許男負責寄送交換器設備、繳納市話申登人之電話帳單及製作人頭日後應付檢警偵查之下車機制,被告張男擔任客服人員及記帳,負責與使用上開線路之客戶及維護線路之工程師聯繫,並由被告林男等人仲介被告黃女等8人申辦市話門號,使詐欺集團成員能廣設網路電話交換器,利用網際網路遠端操控轉接機房所裝設交換器設備。

詐團成員再以交換器設備所插用門號,再以隱匿來電號碼之方式,隨機致電被害人而實施詐術,先假扮警察要求監管金融帳戶為由施行詐騙,如果被害人警覺,再由詐團其他成員以「上級單位」檢察署的檢察官或書記官行騙,共計66位被害人受騙,整體詐欺被害金額高達1億元以上。

檢察官邱舒虹指揮彰化縣警察局偵辦,並發動數波搜索、拘提,聲請羈押4名被告獲准,並深入清查被害人數後,偵結起訴。

檢察官審酌被告許、張2人位居本案轉接機房核心角色,且其等轉接機房,犯罪所生危害嚴重,建請均量處應執行刑有期徒刑15年以上之刑度,以示懲罰。其餘多位被告則求處有期徒刑3年至8年不等之刑度。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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