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選戰進入倒計時,各地紛傳出賄選等違法情事,台中地檢署就進二2波查緝,分別查獲某鄭姓市議員候選人以高價禮盒行賄;某張姓里長候選人以招待免費一日遊方式進行賄選,檢方執行2波搜索,並將相關被告及證人傳喚到案,檢察官偵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鄭姓候選人的楊姓樁腳獲准、鄭姓候選人以10萬元交保;張姓里長候選人等3人待法院裁定。

中檢指出,第一波市議員送禮賄選案,由檢察官劉志文指揮專案小組,於21日,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搜索3處所,先拘提楊姓樁腳等2人,扣得現金新台幣1526萬餘元、燕窩禮盒69盒等物,為鞏固事證,再漏夜拘提鄭姓候選人並經同意實施搜索,另通知選民6人到案。

檢察官訊後認楊姓樁腳、鄭姓候選人均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投票行賄等罪嫌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或證人、湮滅證據之虞,先後向台中地院聲請羈押並禁止通信接見,之後台中地院裁定楊姓樁腳羈押禁見,鄭姓候選人則交保 10萬元。

第二波里長招待旅遊餐會賄選案,由檢察官廖志祥指揮專案小組,於22日持搜索票搜索4處所,並通知被告、證人計38人到案。經查,張姓里長候選人與吳姓、黃姓等人士涉嫌於8月29日招待30餘名里民免費參加一日遊行程,無償提供每人價值逾1200元之三餐、點心,張姓候選人並於行程中公開拜票、請託支持。

檢察官訊問後,認張姓候選人、吳某及黃某等3人均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投票行賄罪嫌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於22日深夜向法院聲請羈押並禁止通信接見。

中檢嚴正聲明,賄選行為嚴重破壞選舉公平,對於任何試圖以金錢、財物或其他不正利益影響投票意向之不法行為,檢方絕不寬貸,秉持「有聞必查、有據必辦」原則,積極蒐證、從嚴從速偵辦;民眾發現賄選情資,請撥打檢舉賄選專線,或掃描「檢舉賄選 QR Code」提供線索;檢舉獎金最高達2000萬元,檢舉人身分依法嚴格保密。

照片來源:台中地檢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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