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擬可複決大法官判決? 藍營推修法引爆「擴張立法權」爭議
國民黨提案修法公投能否複決大法官判決?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提出兩項《公民投票法》修正草案,其中一項擬增訂憲法法庭裁判得適用全國性公投複決,若公投通過,原判決即失其效力。此舉引發法律學者批評,認為過度擴張立法權並侵犯司法權,可能違反司法院釋字第六百四十五號解釋之權力分立精神。另一項提案則要求立法院通過的公投案,中央選舉委員會不得拒絕辦理。
【記者王志成/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將兩項《公民投票法》修正草案列為優先法案,引發各界關注。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副幹事長陳培瑜今(三十)日指出,提案內容包含以全民公投否決憲法法庭判決結果,以及立法院通過之公投案中央選舉委員會不得拒絕辦理,多位法律學者對此提出嚴正批評,指該等修法係過度擴張立法權並侵犯司法與行政權,實屬「毀憲亂政」。
陳培瑜表示,國民黨團與立委翁曉玲推動之修法,擬增訂憲法法庭裁判得適用全國性公投複決,若公投通過,原判決即失其效力,違憲法律隨之恢復。對此,前大法官黃虹霞強調,公投旨在複決法律或決定重大政策,並不包含司法判決,非經修憲不得宣告憲法判決無效;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張嘉尹亦指出,此舉已侵奪司法權核心權限,違反司法院釋字第六百四十五號解釋之權力分立精神。
針對另一項規範立法院通過之公投案中選會不得拒絕辦理之提案,陳培瑜說明,中選會主委游盈隆曾表明中選會依法仍具審查權責,須認定是否符合重大政策。陳培瑜質疑,藍營堅持推動該兩案,顯示其持續打壓司法與行政權,嚴重破壞憲政體制。
為何有法律學者批評此修法是「毀憲亂政」?
法律學者認為,公投旨在複決法律或決定重大政策,不應包含司法判決。若要宣告憲法判決無效,應透過修憲程序,而非公投。此舉被指已侵奪司法權核心權限,違反權力分立原則。
中央選舉委員會在公投案中是否仍有審查權?
根據中選會主委游盈隆的說法,中選會依法仍具審查權責,須認定公投案是否符合重大政策。國民黨團的提案則主張中選會不得拒絕辦理立法院通過的公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