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了解,該名警官當晚與新北市中和警分局偵查隊餐敘結束後,搭乘計程車離開現場。途中因酒意上湧,在台北市中正紀念堂、愛國西路一帶因嘔吐被運將請下車,下車後才驚覺手機遺失。

他為尋找遺失的手機,沿愛國西路一帶徒步搜尋,期間先是走到國立台北教育大學操場外圍,遭校警攔阻勸離,隨後又步行至總統官邸附近。

當總統官邸警衛哨上前盤查時,該名警官表明自己是刑事局警官身分。然而因酒後精神不濟、意識不清,竟將總統官邸誤認為自己工作的辦公室,向警衛表示想要進去休息。

特勤人員立即將他攔下勸離,該名警官經攔阻後並未發生爭執,隨即自行離去。官邸特勤人員基於職責考量,隨即通報轄區警方中正二分局及刑事局處理。

刑事局接獲通報後立即派員前往現場將該名警官帶回。返回途中,刑事局人員接獲中正二分局通知,表示官邸警衛室已依法將事件登錄,案件須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8條規定製作筆錄,因此由刑事局同仁陪同該名警官前往中正二分局接受調查。

面對警方訊問,該名警官表示當時因急著尋找遺失手機才四處走動,至於誤闖總統官邸的過程則稱「不記得了」。該名警官遺失的手機,事後被熱心民眾拾獲並送至萬華分局武昌街派出所,已由本人前往領回。

刑事局表示,督察單位已深入查明事件完整經過,針對該名警官酒後造成官邸警衛人員及校警困擾的不當行為,以及嚴重影響警譽的情事,已祭出行政處分,給予記過一次懲處,並立即調整為非主管職務及列入輔導考核,絕不寬貸。

刑事局強調,將持續嚴格督促及要求全體員警應時刻嚴以律己,注意個人言行舉止,無論公私場合均應恪遵法紀與風紀要求,絕不允許因飲酒導致脫序或不當行為,以維護警察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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