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女友提分手遭毆打、塞棉被性侵 他一審判4年「砸100萬」獲原諒改判2年緩刑
前女友分手遭性侵,蔡男一審判刑後如何改判?
蔡男於2024年與前女友分手時,因情緒失控對其施暴並性侵得逞,造成女子多處受傷。台中地院一審依強制性交罪判處蔡男4年徒刑。蔡男上訴後,強調已免除被害人50萬元債務,母親另支付50萬元達成和解,並獲被害人諒解。台中高分院考量蔡男積極賠償並獲原諒,認為依法定最低刑度3年處罰有情輕法重之虞,因此撤銷原判決,改判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期間須提供120小時義務勞務並付保護管束。
台中蔡男2024年與前女友談分手時情緒失控,不僅毆打女方、扯髮撞牆,還用棉被摀嘴,性侵得逞,且造成女方多處撕裂傷及瘀青。一審依強制性交罪判刑4年,蔡男上訴,強調已免除女方50萬元債務,母親另支付50萬元達成和解,台中高分院法官認定他積極賠償並獲被害人諒解,認為判3年以上有情輕法重之虞,改判2年、緩刑5年,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蔡男與被害女子過去曾是男女朋友,且一度同居,2024年1月25日上午,兩人在蔡男租屋處討論分手事宜,原本應是和平結束感情,沒想到蔡男因情緒失控,竟對女子施暴。
蔡男先徒手毆打女方,又抓扯頭髮將她往牆上撞,女子試圖反抗、呼救時,他更拿棉被塞住她的嘴巴,阻止她發出聲音;隨後,蔡男撕扯女子衣物,在對方明確抗拒下,仍以手指及生殖器強行性侵。其暴行造成女子眼眶瘀青、下唇撕裂傷、乳房咬傷及多處挫傷。
案經台中地院合議庭審理,法官認定蔡男明知女子已決定結束感情,卻未尊重對方的性自主意願,反而以暴力手段迫使女子屈服,嚴重侵害被害人的身體自主權及身心健康;雖然蔡男犯後坦承犯行,也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法院仍依強制性交罪判處4年徒刑。
蔡男不服刑度提起上訴,主張自己在一審期間已與女子和解,並將對方積欠的50萬元債務全部免除;一審判決後,母親為進一步彌補被害人,又另外支付50萬元和解金。
蔡男因此向二審法官表示,自己已盡最大努力彌補過錯,且女子也簽署協議書表達原諒、不再追究,同意法院給予緩刑,希望法官依刑法第59條規定,酌減刑度。
台中高分院合議庭審理後認為,蔡男犯後確實積極填補被害人所受損害,除自身免除50萬元債務外,其母親也另支付50萬元,合計100萬元,且已獲得被害人諒解。法官認為,依強制性交罪法定最低刑度3年處罰,對蔡男而言,客觀上已有「情輕法重」之情形,因此撤銷一審判決,改判有期徒刑2年,並宣告緩刑5年,期間須向指定機構提供120小時義務勞務,另付保護管束;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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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男性侵前女友的具體犯行有哪些?
蔡男在討論分手時,先徒手毆打被害女子並將其頭髮往牆上撞,再用棉被摀住其嘴巴阻止呼救。隨後,蔡男撕扯女子衣物,並在對方明確抗拒下,以手指及生殖器強行性侵,造成女子眼眶瘀青、下唇撕裂傷、乳房咬傷及多處挫傷。
蔡男與被害人和解的金額是多少?
蔡男與被害人和解的總金額為100萬元。其中,蔡男自行免除了被害人積欠的50萬元債務,其母親另支付了50萬元作為和解金。
緩刑期間蔡男需要遵守哪些條件?
蔡男被宣告緩刑5年,期間必須向指定機構提供120小時的義務勞務,並且必須接受保護管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