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說:吉安鄉公所副主任疑涉酒後駕車事件,當事人7日主動請辭並負起車禍責任。(圖片來源:吉安鄉公所臉書)

針對吉安鄉公所吳姓副主任疑涉酒後駕車事件,當事人於7日為自己個人行為造成社會不良觀感及影響和公所聲譽,已主動請辭並負起車禍責任;因鄉長公出北縣市,由主秘於接獲辭呈後,第一時間予以核准。 吉安鄉公所對於酒後駕車一向秉持「零容忍」立場。公務人員除應遵守法律,更應以高於一般標準自我要求、謹言慎行。對於本次事件造成社會大眾不安,以及事故中受傷騎士所受影響,公所表達深切關心與歉意;相關案情及法律責任,一切尊重檢警機關依法調查辦理。 鄉長游淑貞表示,維護民眾生命安全沒有任何模糊空間,酒後駕車不僅危及自身安全,更可能對其他用路人及其家庭造成無法挽回的傷害。將再次要求全體同仁引以為戒,強化交通安全及法治教育,所有公務人員更應率先垂範。 吉安鄉公所也鄭重呼籲所有鄉親:「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飲酒後務必搭乘大眾運輸工具、計程車,或請未飲酒的親友代駕;即使飲酒後已間隔一段時間,仍不可心存僥倖。守法駕駛不只是對自己負責,也是對每一位用路人及其家庭最基本的守護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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