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議員陳怡君涉貪遭判刑 高院延長科控、限制出境出海8月
📋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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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陳怡君與辦公室主任張惠霖因貪污治罪條例遭判刑,檢辯雙方均上訴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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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考量兩人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之虞,裁定延長境管、科控及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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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怡君與張惠霖被控收受賄賂及詐領公費助理費,一審分別判處7年10月及5年10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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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要求兩人每日晚間6點至10點間,持個案手機辦理電子報到。
相關人物:
陳怡君
相關組織:
民進黨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陳怡君與辦公室主任張惠霖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一審分別遭判7年10月、5年10月,檢辯不服判決均上訴二審。高院日前完成分案,考量2人境管和科控時間即將屆滿,認為2人犯罪嫌疑重大,又涉及最輕本刑5年以上之罪,有理由認定有逃亡之虞,裁定自5月底起繼續科控,限制出境出海8月。全案可抗告。
回顧案情,陳怡君與研究室主任張惠霖涉嫌收受賄賂70萬元,並詐領公費助理費約384萬元,去年6月依涉《貪污治罪條例》及洗錢等罪嫌起訴。士林地院審理期間,陳、張兩人均坦承犯行,今年1月12日一審宣判,陳怡君判處有期徒刑7年10月、褫奪公權5年;張惠霖判處有期徒刑5年10月、褫奪公權4年,檢辯不服判決均上訴二審。
高院考量,境管和科控時間即將屆滿,函詢檢察官及陳怡君、張惠霖後,檢方主張有必要境管和科技監控,陳怡君表示沒意見,尊重法院;張惠霖和律師則強調,其家人、財產和工作都在台灣,她既沒有第三國護照也沒有異常出境情形,主張交保50萬就足夠擔保,希望法院不要延長科控。
高院認為,2人犯罪嫌疑重大,又涉及最輕本刑5年以上之罪,考量一般人害怕長期服刑的正常心理,有理由認定有逃亡之虞。在權衡比例原則及確保審理執行的狀況下,裁定延長科控,同時命2人必須在每天晚間6點到10點間,持個案手機辦理電子報到8月,並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月。全案可抗告。(責任編輯:王晨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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