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出手!徐佳青遭控濫用公務車帶兒當攝影官 列貪污圖利罪被告
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為何被列貪污圖利罪被告?
台北地檢署於10月6日分他字案,將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列為貪污圖利罪被告,並由檢肅黑金專組負責調查。此案源於民眾黨的指控,指徐佳青在海外出訪時,涉嫌濫用公務車,並讓其14歲的兒子冒充攝影官隨行,甚至在重要僑會場合讓兒子擔任此職。此外,徐佳青也被指控將外館專屬公務座車當作私家車使用,涉嫌違反《貪汙治罪條例》及駐外單位規範。此案將與徐佳青先前帶兒子參加東沙體驗營遭檢舉特權的案件一併調查。
📋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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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遭民眾黨指控濫用公務車及讓兒子冒充攝影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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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檢署已將徐佳青列為貪污圖利罪被告,並與先前帶兒登東沙案一併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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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佳青否認指控,表示一切依法辦理,並已接受多次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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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將針對兒子充當攝影官及濫用公務車疑雲進行偵辦。
相關人物:
徐佳青
相關組織:
民眾黨
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遭民眾黨指控濫用公務車、讓14歲兒冒充攝影官隨行等爭議,台北地檢署今天(6日)已分他字案,將徐佳青列為貪污圖利罪被告,並交由檢肅黑金專組,與徐攜兒子登東沙島案一併調查。
徐佳青遭控海外出訪行程與其兒子行蹤高度重疊,甚至曾在重要僑會場合讓兒子充當「攝影官」,更指控徐佳青將外館專屬公務座車當作私家車使用,涉嫌違反《貪汙治罪條例》及駐外單位規範。
帶兒登東沙、搭公務車 北急分案由同一檢察官偵辦
對於相關指控,僑委會已發聲明稿表示並無違反規定,徐佳青今天也表示,一切都按照相關法律規定辦理,審計部今年已經有例行性檢查一次、另外就民眾黨立委要求再檢查一次,自己在2、3個月內被檢查了2次,結果無任何違法。
不過北檢今天決定分案偵辦,此外,徐佳青之前帶兒子參加東沙體驗營,後來遭檢舉特權,該案已被北檢列為貪污圖利罪被告,這次兒子當「攝影官」、遭疑濫用外館公務車也將由同一名檢察官偵辦。(責任編輯:殷偵維)
延伸問答
徐佳青本人對指控有何回應?
徐佳青表示,一切都按照相關法律規定辦理,並強調在2、3個月內已接受了兩次檢查,結果均無任何違法情事。
徐佳青先前還有哪些爭議案件?
徐佳青先前曾因帶兒子參加東沙體驗營,遭檢舉涉嫌特權,該案已被台北地檢署列為貪污圖利罪被告,並由同一名檢察官負責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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