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部位於北京的英科迪微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經營高端半導體顯示屏幕控制晶片、mini-LED背光控制晶片及驅動晶片等顯示系統晶片組解決方案。然而,台灣法規明文禁止陸企來台投資從事顯示器演算法研發業務。

檢調查出,英科迪微負責人王鑫為在台灣設立研發據點,於2021年9月透過中間人陳麗娟、李佳穎母女協助,由李佳穎的道豐公司在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承租辦公室作為營業處所。王鑫同時聘請黃承光擔任英科迪微在台研發主管,負責對外招募高科技人才。遭聘用的工程師並不知情自己實際為陸企工作,薪水全數由英科迪微母公司支應。

為降低單一公司營運風險,王鑫於2022年8月再找友人林奇賢開設鋒洲科技公司,假裝是台灣在地企業,由黃承光在新竹承租辦公室,就近接觸新竹科學園區廠商,持續招攬顯示器演算法研發人力。所有研發成果最終交由英科迪微銷售,道豐與鋒洲兩家公司一切開銷均由英科迪微母公司負擔。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李安而調查後,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未經許可在台從事業務罪,起訴林奇賢與黃承光。協助成立道豐公司的陳麗娟、李佳穎母女因坦承犯行且深表悔悟,獲緩起訴2年處分,需分別向公庫支付30萬元及50萬元。至於道豐與鋒洲兩家公司,因在檢調搜索後已解散,無法再處罰,因此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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