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文生/台南報導



台南市政府衛生局近期針對市場、蔬果販售場所及餐飲業者等進行抽驗,共抽驗市售蔬果38件,檢驗結果26件符合規定,12件檢出農藥殘留量超過法定容許量。衛生局表示,不符合規定產品,已責令相關業者下架、停止販售。如產品來源涉及外縣市,則移請所轄地方衛生機關依法查處。

衛生局表示,此次配合食品藥物管理署辦理115年度市售蔬果農產品農藥殘留監測計畫,抽驗市售蔬果38件, 26件符合規定,12件不合規定。不合格品項包括調味蔬菜香菜、九層塔,季節性蔬果木瓜、哈密瓜、豇豆及皇宮菜等。依規定,農藥殘留量超過法定容許量,可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說,農民應依規定正確使用農藥,確實遵守安全採收期及相關用藥規範。販售業者則應落實產品來源管理,主動向供應商索取並保存完整交易憑證,並留存產品外包裝所載的來源資訊。若業者無法提供產品來源,依規定,可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提醒民眾,優先選擇當季蔬果,挑選具有生產追溯QR Code、產銷履歷等標章農產品,或向信譽良好的商家購買。蔬菜及水果食用前,建議以流動清水充分清洗,透過正確的清洗及處理方式,降低農藥殘留攝入風險。該局將持續加強市售蔬果農藥殘留監測、產品來源追溯及不合格產品後續處辦,確保食用蔬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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