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駁台中說法 台南衛生局強調台糖依法無通報義務
📋 重點摘要
●
台南市政府衛生局駁斥台中市政府法制局對《臺南市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的解讀,認為台糖無通報義務。
●
台南市衛生局強調,此案為原料端管理,台糖拒收問題油品未流入市面,不適用該自治條例。
●
台南市衛生局已啟動行政調查,訪查台糖總公司以釐清管理監督責任。
●
台南市衛生局表示,台糖已依契約拒收異常原料,油品未流入市場,未造成市售產品安全疑慮。


【今傳媒/記者張淑慧 報導】台糖拒收中聯問題油品引發地方政府隔空交鋒,台南市政府衛生局今(3)日表示,台中市政府法制局針對《臺南市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第8條所稱業者通報義務的解讀,涉及法律適用錯誤,強調本案屬原料端管理事項,台糖並無向台南市政府衛生局通報的法定義務。
南市衛生局指出,本案並非食品流通或食品使用階段的異常事件,而是台糖拒收中聯半成品油品,相關原料尚未進入市場,也未成為市售食品,因此不符合《臺南市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第8條所規範的食品範圍。
衛生局說明,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相關規定,原料端及工廠所在地的主管機關應依法進行調查與處置,台南市衛生局並非本案工廠端及原料端的主管機關。反觀中聯遭退貨後,台中市政府衛生局是否即時掌握相關資訊,仍有待檢視。

針對台糖管理責任,南市衛生局已於8月2日啟動行政調查,並於今日前往台糖總公司訪查,了解總公司對所屬工廠的管理監督制度,以及是否落實食品安全管理責任,進一步釐清相關作為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範。
南市衛生局表示,目前掌握台糖已依契約規定拒收檢出異常的原料,相關油品並未流入市場,尚未造成市售產品安全疑慮。不過,食品安全攸關民眾健康,市府仍將持續加強食用油品管理,督導食品業者落實自主管理,並配合中央及各地方主管機關共同守護消費者權益。
(圖片來源:南市府)
🤔 讀到一半,先表個態?
🎯 搶頭香!這篇你的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