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物調券第二波活動今天(30日)登場,連續三天在全市107處場域發放35萬份物調券,首日上午各市場湧現排隊人潮,半小時內就發放完畢,不少民眾兌換後立即進入市場採買。經發局表示,物調券透過100元現金兌換200元消費券,讓民眾享有加倍消費優惠,也帶動市場、夜市及商圈買氣,持續活絡在地庶民經濟。

經發局長張峯源表示,今日各場域領券情況熱絡,不少民眾事先規劃採買行程,領券後就提著大包小包商品滿載而歸,展現物調券帶動消費的效果。民眾分享,使用物調券購買蔬果、肉品及日常用品更加划算;攤商也反映,今日市場人潮較平日增加,生意更熱絡,期待市府持續辦理。張峯源指出,台中物調券推動以來,廣獲民眾及店家迴響,相關模式也逐漸獲經濟部及其他縣市借鏡,透過消費優惠讓民眾有感,也為在地店家創造商機。

經發局說,為因應領券人潮,市府於中、大型場域加強排隊動線及現場秩序管理,並規劃雙窗口兌換機制,包括建國市場、豐原第一市場、霧峰市場及東興市場等,提升發放效率。下午及晚間接續發放的第一市場、新一點利黃昏市場、新光黃昏市場、華美市集、一中商圈及捷運總站夜市等,也採雙窗口方式辦理。首日上午多數場域約30分鐘內完成發放,整體流程順利,下午至晚間則由商圈及夜市接力,延續消費熱度。

經發局提醒,每份物調券面額200元,每人每場域每日最多可兌換2份,數量有限、發完為止,兌換及消費均不找零。各場域發放日期不同,其中台中港舶來品商圈、后里泰安魅力商圈、工學台火商圈、新榮學府商圈、霧峰原流新創聚落,以及台中市產業故事館發展協會所屬23家會員場館,將於明(31)日發放;日南觀光夜市則於11月1日發放。此外,旱溪夜市及梧棲中港觀光夜市因11月1日未營業,當日不發放物調券,提醒民眾出發前先確認各場域發放日期及時間,避免白跑一趟。

經發局補充,物調券使用期限至11月5日止,且僅限券面指定場域使用,逾期或遺失均不予退費或補發,亦不得非法收購或轉售。民眾領券時須配合現場工作人員引導,共同維護排隊秩序。市府期盼透過物調券鼓勵民眾走進市場、商圈及夜市消費,讓優惠實際回饋市民,同時增加在地店家營業機會。

活動場域、發放時間及相關規定,可至台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官網(https://www.economic.taichung.gov.tw/3376121/post)查詢。(寇世菁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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