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台北市大安區精舍蔡姓女會計命案經台北地院長達1年多審理後,今(12)日宣判,本名王江鎮的知名作家王薀被依共同犯傷害致人於死罪判刑12年,9名信徒分別被判刑10年、9年;本名李翊瑋的藝人李威夫婦,則被依幫助犯傷害致人於死罪分別被判刑1年10月及1年8月,均宣告緩刑5年。可上訴。

北院認定的犯罪事實為,被告王江鎮於30年前開設佛學講座、課程,並成立宗教團體。信徒、學生等均將王江鎮視為精神導師,尊稱為「仁波切」、「上師」或「傳承」,高度遵從其指示。

這個宗教團體如認信徒、學生在處理法務上有失誤,或主觀認定某位信徒道德品行、個性有缺失時,即會發起「研討」,過程中有以多人包圍、指責、辱罵,甚至有肢體接觸強制動作行為之情。

王江鎮因認被害人蔡淑芬處理有關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訴訟有疏漏,又接獲其他信徒即被告梁碧茵、被告幹子昀、被告姜芃妤、被告吳慧珠等人指被害人脾氣、情緒、態度不佳、執行法務未盡責種種缺失抱怨,即開啟對被害人「研討」事宜。

被害人業已依過往研討經驗,祈請、傳送陳述其錯誤之處、表達懺悔之意等文字訊息、背誦文章,向吳慧珠下跪磕頭請求剃髮出家,剃除頭髮跟隨吳慧珠住在精舍學習出家人生活。

王江鎮仍認不足,定於113年7月23日晚間在水月草堂研討被害人。姜芃妤、梁碧茵、幹子昀、游秀鈴、吳慧珠先後接獲通知到場參與,過程中姜芃妤、梁碧茵、幹子昀、吳慧珠、被告游秀鈴站立在被害人身旁、四周,王江鎮並指示被害人向諸佛下跪道歉,並由姜芃妤、梁碧茵、幹子昀、游秀鈴等人在旁以拉、扶、壓、踢方式強制被害人下跪磕頭,因而致頭臉、身體、四肢多處撞擊地板,而體力不支倒臥在地。

吳慧珠到場後,竟先拉住被害人後衣領方式從仕女區拖到門口處再拖回仕女區,中間故意放開手讓被害人頭部、上半身撞擊地板,且出手毆打、腳踢,並與梁碧茵、姜芃妤、幹子昀、游秀鈴等人分別以拉、扶、壓、踢、頂方式,多次強制被害人下跪磕頭道歉。

其餘先後到場之被告呂莉芳、被告李宸宇、被告黃文琪、被告吳傍丹、被告李翊瑋、被告簡瑀家、被告李淵源等人,或在旁觀看、出聲附和、或至大門口處看守,避免其他人駐足觀看而給予研討被害人之人為傷害、強制犯行助力。

被害人經過這些拉扯撞擊毆打身體不適體力不支無法自行站立,更無法自救,倒臥在地,王江鎮等人均逕自離開現場。吳慧珠、李淵源、姜芃妤為讓被害人離開水月草堂,由李淵源以拖拉方式將被害人拖出水月草堂並甩摔在馬路上,之後拉單手方式拖到木棧板上,過程中在門口處、木棧板處,吳慧珠先後徒手毆打被害人頭臉部處,姜芃妤亦用雨傘刺戳被害人身體、腳踢腳部等,呂莉芳、吳傍丹均在場圍觀,或協助拿取推車方式給予吳慧珠、李淵源、姜芃妤等人傷害、強制犯行助力。

李淵源、吳慧珠、姜芃妤將被害人以膠帶固定在推車上推回精舍,於24日3時許即發現被害人意識不清,情況有異,亦未協助送醫或叫救護車,竟先透過梁碧茵等人轉告王江鎮,通知具醫師資格之何秉潔到場協助,給予服用自然療法小白球然無用並確認無呼吸、心跳。

李淵源等人隨即成立群組討論如何維護道場、王江鎮、師兄姐等人而對檢警說明、編造被害人可能為其自己身體健康不佳、中暑等死亡原因後拖延至當日10時15分許始叫救護車,並因被害人無生命跡象而未運送。被害人經研討過程中遭拉、扶、壓、踢、頂、拖拉、毆打等受有全身多處瘀傷引起橫紋肌溶解,併有輕度神經軸索損傷而死亡。

合議庭審理認為,王江鎮、幹子昀、梁碧茵、游秀鈴、姜芃妤、吳慧珠、李淵源等人主觀上雖無致被害人於死地之故意,但被害人遭密集、接續拉起、扶、壓下等起身、下跪、頭、臉、身體、四肢多處重力撞擊地面,拖拉中任意放手,甩摔出、毆擊、踢打等行為,均有傷害被害人身體的故意。

且被告等人以此方式致被害人身體、四肢、臉部、頭部等均受撞擊,一般人客觀上可預見將因傷重不治死亡,而被告王江鎮、幹子昀、梁碧茵、游秀鈴、姜芃妤、吳慧珠、李淵源等人均受高等教育,具高智識之人,具有一定社會生活閱歷、經驗、均能預見,然疏未預見任意離開,或未協助被害人送醫,前揭被告等人行為與被害人死亡結果間具相當因果關係,均應對被害人死亡之加重結果負責。判決王江鎮徒刑12年;幹子昀、梁碧茵、游秀鈴、姜芃妤、吳慧珠等被告徒刑10年;李淵源徒刑9年。

呂莉芳、黃文琪、李宸宇、李翊瑋、簡瑀家等人,均在場觀看或出言附和等而給予在場對為被害人前開傷害、強制行為者助力,可預見被害人恐因傷重不治死亡,但均疏未預見,逕自離開,亦均構成幫助犯。分別判處呂莉芳徒刑5年;黃文琪、李宸宇徒刑4年。

吳傍丹到場後見正研討被害人,及後續遭拖拉出水月草堂甩摔在馬路上,併遭毆打等情,仍在門口處負責看守,在場觀看,甚至見車輛駛近,利用身體、雨傘擋住車輛駕駛者視線方式,給予進行相關行為之人助力,而構成幫助傷害罪、幫助強制罪。判刑1年6月。

李翊瑋到案後均就當日所見情形盡力誠實陳述並與簡瑀家均和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並依和解協議履行完畢,告訴人、參與人到庭均稱同意諒解李翊瑋、簡瑀家2人同意從輕量刑及為緩刑之諭知等意見。分別判處李翊瑋徒刑1年10月;簡瑀家徒刑1年8月,均緩刑5年。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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