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二線三星警官酒駕撞車酒測值高達1.12 遭記大過調職
📋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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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一名二線三星警官酒後騎車,發生交通事故並造成騎士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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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警官酒測值高達每公升1.12毫克,已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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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警第二分局將記該警官一大過,並調離非主管職務及原服務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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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發生於台南市東區中華東路與崇信街口。
相關組織:
台南市警察局第二分局
【創新聞 記者陳彥霖/台南報導】台南市警察局第二分局一名陳姓二線三星內勤主管,於28日晚間騎乘機車與民眾發生交通事故,警方到場實施酒測,陳員吐氣酒測值竟高達每公升1.12毫克,台南市警第二分局指出,全案已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並已召開考績會,擬給予陳員記一大過處分,並調整為非主管職務及調離原服務地區。
據了解,陳員當日係前往參加友人的私人餐敘,席間飲酒後欲騎車返家,於28日晚間七時許,陳員騎乘機車行經台南市東區中華東路與崇信街口時,疑未注意車前狀況,從後方追撞停等紅燈的機車騎士,導致騎士受傷,對方察覺陳員身上散發濃烈酒味後,隨即通報警方到場處理。前往協處的第一分局派出所幹部當場認出陳員的警官身份,警方隨即依規定進行酒測並依法偵辦。由於陳員酒測值高達1.12毫克,全案依法移送法辦。
台南市警第二分局副分局長江彥勳表示,陳員身為警察幹部,未能以身作則,反而知法犯法,案件已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第二分局已於28日晚間緊急召開考績會,擬給予記一大過處分,並調整陳員為非主管職務及服務地區,同時將從嚴查究相關人員的考核監督責任;此外,陳員年度的考績亦將直接列丙等。
江彥勳特別強調,分局將持續秉持「酒駕零容忍」之嚴正立場,要求各級主管切實落實宣導,嚴禁員警有任何酒後駕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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