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議長賄選案 邱莉莉等人無罪定讞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台南市正副議長選舉台南地檢署起訴議長邱莉莉、副議長林志展、民進黨前中執委郭再欽等10人涉嫌違反選罷法案,台南地院114年4月29日以罪證不足判處10名被告無罪,台南高分院審理後,今年2月13日判決邱莉莉等9人無罪,台南市區漁會理事長林士傑審理中遭槍擊身亡案,判決公訴不受理,最高法院今(13)日駁回檢方上訴,全案定讞。
檢方起訴指出,林志展、郭再欽為使邱莉莉當選台南市議會議長,自第三屆副議長去年10月24日補選日前起即常與邱莉莉聯繫、聚會討論每日選情的消息,務必使邱莉莉當選第四屆議長。
去年11月26日第四屆台南市議員選舉結果民進黨取得28席、國民黨15席、台灣團結聯盟1席、台灣基進黨1席、無黨籍12席,郭再欽、邱莉莉、林志展因恐民進黨其中議員6席跑票,由郭再欽擔任總操盤手,並出面瞭解每日對選情具影響的大小事予以處理,邱、林聯繫民進黨內市議員以固票。
他們商議對具選舉權的市議員採取賄選及恐嚇的不法手段,以影響市議員投票,賄選是透過行求賄賂市議員,企圖影響議員投票;如果賄選方式無效,則採取恐嚇方式,對無法以行求賄賂動搖投票意向的市議員,施以言詞恐嚇,或者繼續行行求賄賂,迫使市議員接受原先未達預期效果之行求賄賂利益,並逼迫議員放棄投票、形同廢票的投給自己,或投票給邱莉莉。
同時,邱莉莉、林志展、郭再欽也商議由林志展以民進黨提名副議長候選人之姿,配合將副議長位置當作籌碼,以實質上「邱莉莉、李文俊」的正副議長搭配,作為條件,與李文俊結盟,因郭再欽、邱莉莉、林志展與李文俊不具信賴關係,郭再欽與黃麗招聯繫,藉由黃麗招的牽線,欲使與邱莉莉、林志展、郭再欽與李文俊結盟,促使郭再欽12月3日至善化區某處民宅與李文俊密會,李文俊12月7日電聯邱莉莉,對邱莉莉表明正副議長絕對會與邱莉莉搭配,而正副議長選舉期間李文俊則由黃麗招負責聯繫與郭再欽會面,郭再欽則代表邱莉莉、林志展與李文俊會面,務使邱莉莉當選議長。
郭等人在議長選舉期間,更是企圖行賄國民黨籍市議員方一峰遭拒,就由黃怡萍、林士傑約出方一峰,支開司機下車後,黃怡萍坐上副駕駛座位置,坐在駕駛座後方的林士傑對方恫稱「議員,25日你有2個選擇,1個是不要出席,1個是投自己,總之就是不可以投給郭信良」等語,致方心生畏懼,待兩人離去後,方立即聯繫配偶、家人離開住家至別處居住,防止家人遭擄走。方則自當日起至正副議長投票日間,均住宿市議會。
議員李鎮國12月20日遭遇不詳之人以手比槍枝之意的七並稱「票不要亂投」後,為使李鎮國於議長選舉支持邱莉莉,並將李鎮國載往黃怡萍處,由郭再欽、李文俊、黃麗招等人對李鎮國遊說請李鎮國同意議長票投邱莉莉,郭再欽也表示李鎮國、高玫仙若購買皇龍建設或台邦建設的房子可幫忙取得八折的房屋價格,並誘以4年後李鎮國以無黨籍參選市議員,會贊助競選經費,以及李鎮國落選也會支付4年的議員薪資。
李鎮國、高玫仙因一直未與黃偉哲、邱莉莉、林志展出面確認黃等人提出的保證,12月24日傍晚至黃麗招服務處,郭再欽、李文俊、黃麗招、黃怡萍在場並詢問明日是否願投票予邱莉莉,李鎮國再度明確允諾議長票投邱莉莉。
一、二審均認定,依全部卷證資料,所提出之相關證據,均尚未證明至通常一般之人均不致有所懷疑,而得確信其為真實之程度,實不足為被告邱莉莉等人有罪之積極證明,其指出證明之方法,無從說服法院足以形成被告邱莉莉等人有罪之心證,自屬不能證明被告邱莉莉等人犯罪,檢察官所負提出證據與說服責任之實質舉證責任既仍有欠缺,即應蒙受不利之訴訟結果,判決邱莉莉等被告無罪。最高法院審理後支持歷審見解,駁回檢方上訴。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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