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股爆單筆3.19億違約交割案 金管會下重手「明年這天」起祭極刑
台股違約交割新制何時上路?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會)宣布,為強化證券市場違約管理機制與交割秩序,違約交割管控新制將於明年(2027年)4月1日全面實施。新制規定,投資人若發生違約交割,即使事後補繳款項,重新交易時將面臨預收款券限制,首次違約者為10個交易日,再次違約則延長至30個交易日。此舉旨在因應近期台股交易熱絡及個別鉅額違約案件頻傳的狀況,以強化市場風險控管。
今年以來台股已累計達26起違約交割事件,其中單筆金額最大為3.19億元,為強化證券市場違約管理機制與交割秩序,金管會13日表示,違約交割管控新制將於明年4月1日全面實施。根據主管機關最新統計數據顯示,今年前三季集中市場違約金額占全體市場總成交金額的比例僅為十萬分之一點八,這意味著整體結算交割風險目前均維持在可控範圍之內。
主管機關之所以祭出新制,主因在於近期台股交投熱絡,鉅額違約交割案件頻傳。根據統計,今年以來台股已累計達26起違約交割事件,其中單筆金額最大為聯茂(6213)的3.193億元;近日測試設備廠致茂(2360)亦爆出高達5,859萬元的違約案,成為今年上市公司第13起鉅額違約。上述個案突顯出在市場波動加劇下,進一步強化風險控管機制的必要性。這些事件突顯出進一步強化市場機制的必要性,面對證券市場交易風險,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宣布強化違約交割管理制度,預計明年4月1日正式實施。未來投資人若發生違約交割,即使事後完成款項補繳,重新交易時仍須接受預收款券限制,首次違約為10個交易日,再次違約則延長至30個交易日。
為強化對投資人違約管理措施的執行彈性,台灣證券交易所今年8月董事會通過調整對投資人違約結案後的委託預收機制,調整內容為首次違約5年內,於得交易後,首日交易至其第10個交易日須預收。第2次含以上違約5年內,於得交易後,首日交易至其第30個交易日須預收。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黃厚銘指出,雖然近期出現個別鉅額違約案件,但從整體市場數據觀察,證券交割秩序仍維持正常。今年1月至9月,集中市場違約交割金額占全體市場總成交金額的比例,約為10萬分之1.8,顯示整體違約比率仍處於相對低的水準。
黃厚銘表示,目前證券市場的結算交割風險仍在可控制範圍內,不過,考量市場交易日益熱絡,加上國際政治與經濟情勢變動可能影響股價波動,主管機關仍有必要提前強化相關管理措施。
今年台股違約交割案件有多少起?
根據統計,截至新聞發布時,今年以來台股已累計發生26起違約交割事件。其中,單筆金額最大的一筆為聯茂(6213)的3.193億元。
違約交割新制實施後,對投資人有何影響?
未來投資人若發生違約交割,即使事後補繳款項,重新交易時將被要求預收款券。首次違約者需預收10個交易日,累犯者則需預收30個交易日,以強化違約管理措施的執行彈性。